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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四十年征文稿欣赏【4篇】

时间:2019-05-14 12:10:05 网站:公文素材库

时光匆匆,不知不觉已然改革开放四十年,风风雨雨终将过去,祖国在这些风雨中茁壮成长,下面是小编带来的改革开放四十年征文稿欣赏【4篇】,有兴趣的可以看一看。

    1.

    改革开放40年 ── 看中国律师制度的变迁

    中国的律师制度自1979年恢复重建,几经变革,发展至今已走过39个春秋。 从中国律师的人数也从改革开放之初寥寥数十人增长到2017年年底的36.5万人。如今,全国的律师事务所已超过2.8万家。40年栉风沐雨,中国律师业服务领域由传统诉讼事务为主发展到诉讼、非诉讼事务并重,由国内业务为主发展到国内、涉外业务并举,成为促进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国家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1983年7月15日,在广东深圳蛇口海景广场大门左侧的一间竹棚里,深圳蛇口律师事务所正式挂牌成立。这是改革开放后,中国设立的第一家律师事务所。蛇口律所之发展变迁,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律师事业发展的一个缩影。

    实际上,在蛇口律所设立之前,改革开放伊始,中国律师便以一种特别的形式登上历史舞台,并向世人展示了风采——1980年年底至1981年年初,在对“四人帮”的世纪审判中,18名律师参与诉讼,张思之、韩学章10名律师作为辩护人出现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特别法庭上。

    在这场审判中,中国律师的身影格外引人关注。这场“世纪审判”,让全国、乃至全世界见证了中国律师的风采,也宣告着新中国律师制度的重建迎来一个春天。

    “在那种特定的执法环境中,律师还是最大限度地发挥了作用,不是‘走走过场’。”张思之说。作为李作鹏的辩护人,张思之通过辩护为其免去起诉书中“参与在南方另立党中央”等两条重要罪名,最终,李作鹏获刑17年。

    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之前,中国律师制度曾一度出现空白。“1950年至1954年,是律师制度的酝酿胎育时期,1954年至1957年是制度的初创阶段,1958年夭折,延至1979年,随着改革开放,法治建设的恢复,重建中国律师制度随即摆上议事日程。

    1978年12月,司法部出台《关于律师工作的通知》,宣布恢复中国律师制度。7个月后通过的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可以委托律师辩护。

    1980年8月,律师暂行条例颁布并于1982年年初实施,这标志着中国律师制度正式确立运行。条例规定,“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

    时任深圳市司法局律管处处长的郭星亚认为。“在世界各国,律师都是‘社会法律工作者’。‘国家法律工作者’的称号,甚至让客户不敢信任我们律师会首先为他们的利益负责,有的甚至担心公司的秘密会被泄露。”因此,生于改革大潮中的中国律师,注定要在投身改革之中解决自身发展中的体制问题。

    1986年7月,第一次全国律师大会在北京举行,成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并通过章程,此时律师由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共同管理的“两结合”体制初见端倪。

    转折,发生在1992年之后。

    1992年年初,邓小平南巡讲话。次年,根据南巡讲话精神,国务院批准《司法部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的方案》,提出不再以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和行政级别的属性来界定律师及律所的性质。

    新体制下的律所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他们天生对市场经济活动分外敏感,加上灵活的管理体制、分配机制,法律服务的积极性、创造性被大大调动起来,中国律师事业进入快速发展期。

    1996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正式通过,从此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基本框架初步形成,中国的律师事业得到迅猛发展。该法于199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被称为我国律师制度发展史上的又一“里程碑”。

    该法第二条规定,律师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由具有公职身份的国家法律工作者,转变为社会法律工作者,中国律师的身份定位发生了变化,律师角色的民间色彩更加凸显。

    自2000年起,所有自收自支的国资所开始实行与市场接轨的脱钩改制成立合伙所,走向市场。曾占据重要地位的国资律师事务所退出历史舞台。

    律师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律师制度是我国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法自诞生以来,先后于为适应改革开放发展,律师法分别于2001年、2007年、2012年和2014年经历4次不同程度的修改。修改之频繁,也印证了中国律师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变迁。

    2001年6月,九届全国人大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新的法官法和检察官法,规定国家对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实行统一的考试制度。我国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正式建立。自此,法官、检察官、律师这3个以法律为职业的法律人共同体开始形成。

    2007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通过的对律师法的第二次修订,与原律师法相比共有180多处修改,是迄今为止修订幅度最大的一次。这一次修订的律师法增加了“接受委托或指定”的基本概念,推出了“当事人”的全新概念等。

    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唯改革创新者胜。进入新时代,中国律师改革的步伐更加铿锵有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律师制度改革持续深化,中央出台《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等系列改革文件,加强顶层设计;司法部修订《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全国律协完善维权工作机制和违规违纪行为惩戒制度,全国律师行业党委成立,一系列举措,有力推动了律师事业健康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多次明确提出,律师队伍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5年9月,“两高三部”首次联合印发《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明确应当尊重律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保障律师各项执业权利,不得侵害律师合法权利。

    法治建设的推进,司法文明的进步,为律师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

    从开展诉讼业务到拓展非诉业务,从担任各级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到担任农村、社区法律顾问,从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到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从参与法治宣传到化解矛盾纠纷……律师执业活动渗入社会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与此同时,律师的社会地位也越来越高。上世纪90年代末,尚没有一名律师担任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随着法治的进步,越来越多的律师加入到参政议政的队伍中来。在2018年全国两会上,律师行业代表委员达39人,同上一届相比增长56%。

    江平教授曾讲,“律师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江平教授的话有以下三层意思:

    第一、律师无疑比其他人应享有更多的自由度。只有当自己享有了更多的自由时,才有可能去帮助那些失去自由的人或更需要自由的人。当一个社会人人都没有多少自由时,也就没有了律师生存的空间。

    第二、我国的法制体系由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部门)组成。律师只是司法部门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且是排序末位的一个组成部分。律师的地位不足以和公检法的庞大力量相抗衡;但是如果从司法审判中的地位而言,在法官、控方、辩方三方之间,律师是代表一方,起着三足鼎立的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三、“春江水暖鸭先知”,律师亲身活动在法治第一线,中国法治的现状如何?水深水浅?水暖还是水寒,应该说律师是最早体会得出的。

    所以,律师不仅是法治王冠上的一颗宝石,律师作为一个群体,理应在中国法治的舞台上扮演更为主动的角色!古今中外的历史,四十年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早就告诉我们,个体的解放、市场的繁荣、权利的申张,从来也离不开法治。而律师是一个国家法治文明的标志。只有律师制度发达了,国家的民主、法律制度才能够更加完善。

    回顾改革开放40年,中国律师制度已经走过39年岁月,改革的脚步从未停止,邓小平同志当年的那句“把法律交给十亿人民”,至今声犹在耳。法律是天下的公器,是保障改革开放前进的护航力量,更应该是庙堂之高、江湖之远共同遵守的最高信仰。作为法律人,我们将继续肩负使命,尽自己一份力量,努力将法治信仰打造为民族信仰,将法治精神上升为民族精神,将法治文化融入民族文化。

    2.

    泰达助我成长

    1978年的时候我还是个懵懂的孩子;1988年的时候我在大学读书;1998年的时候我在师范学校教授教育学和心理学;2008年的时候我在泰达一中担任心理教师;2018年的时候我在开发区国际学校担任副校长。

    四十年是我们国家改革开放,由贫穷走向富足,人民更加自信,对世界的影响力与日俱增,不断靠近世界舞台中心的历程。对于我个人来讲,这四十年也是一个由无知少年到成熟中年的过程,特别是在改革开放的第三个十年我经过不断积累终于以优异的成绩应聘到泰达一中工作,那一年是2002年。

    来到泰达,街道整洁,高楼林立,繁华不失安静。来到泰达,服务氛围无处不在。街道随时有工人捡烟头和碎纸;来管委会办事情,政府服务人员都态度和蔼,热情周到;学生去天大科技园搞活动,要穿过泰达大街,交警就来卫护,保障学生的安全。来到泰达,就定居泰达,周末安静祥和,如同欧美小镇。我们骄傲地向别人宣称我们是泰达人,我们共同创造泰达美好的生活,成为全国的样本和锋范。

    泰达的创业精神和事迹更是感动我,鼓励我继续前行。想象34年前,在一片盐碱荒滩,建设者打下第一根桩,从此定位泰达的地标;推土机平整出第一条道路;冒着危险抢工期赶速度,烧出泰达第一块瓷砖;为了泰达高标准高质量,春节不休假,按时完成车间地面改造。从此一个个当时的名牌产品走出泰达,威娜宝、骐达等等。

    进入泰达一中,首先了解老校长当初创业的拼搏精神。为了招聘教师一个月磨破一双新皮鞋。开学第一天全体师生只有64个人,短短五年时间师生就达到1000多人。建校十年就被市教委评为市级重点中学。全校师生形成了一个共同的理念——“以生为本”。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都要以生为本。拼搏奋斗成为学校生活的主旋律,为了开一次成功的家长会,许多班主任准备到夜里2点多。

    来到泰达一中,我担任专职心理教师,负责全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王延瑞校长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亲自抓,反复和我一起研究心理工作的方案和对策。学习心理学十几年,我的专业头一次受到领导重视,头一次能够发挥自己的特长,多年的学习积累终于派上用场,心中的喜悦和成就感可想而知,由此展开了丰富多彩,富有实效性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短短几年时间,从无到有,从有到优,泰达一中的先进经验在全市心理健康教育推动会上交流,先后两次被评为天津市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学校。

    泰达给了我这个成长发展的舞台,唱好心理健康教育这出戏,我责无旁贷。首先建立了专业心理教师、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三级心理防护体系。

    心理教师这个系统,按时开设心理咨询室,周知每一个学生,给学生举办讲座,了解心理咨询是怎么回事,做到每个学生都了解,届届学生都了解,使工作常规化,制度化。后来,同学之间有了矛盾,或者好朋友有心理问题不能帮助解决,他们都会互相推荐到心理咨询室找我寻求帮助。

    班主任这个系统,是学校心理工作最重要的系统。首先对班主任进行培训,每周一次,逐渐讲解心理咨询的主要流派和方法,结合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学生案例,理论联系实际,效果显著。同时,班主任尝试上一节心理班会课。然后逐节课点评。等下一轮各年级上一节展示课,上课教师交流心得体会,心理教师再次点评利弊得失,同时组织大家学习心理班会课的理论。第三轮全校班主任再普遍上一节班会课,以此类推,经过多年的打磨,全学校的班主任都能上一节心理班会课了。接下来着力打造精品心理班会课,由于考虑到班主任毕竟不是专业心理教师,不可能要求他节节都是精品课,所以,我们提出一招鲜,每个班主任要有一节精品心理班会课,几年下来,我们基本完成了这个目标。在天津市和滨海新区的各种心理班会课比赛当中,多次斩获大奖。

    任课教师系统。这个层级主要以培训为主,利用全体会的时间每学期一次,系统学习心理理论和当前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热点问题。老师们对心理咨询有了初步了解,对学生的心理症状有了初步认识。当遇到学生有心理问题的时候知道推荐他们到学校心理咨询室咨询。当学生离家出走给老师打电话的时候,我们的老师可以利用简单的心理咨询知识,初步解决问题。

    除了这三个系统,还有三个层级,即:教师层级、学生层级、家长层级。教师层级不再赘述,学生层级不仅有各年级的特色活动,还有全校的大型活动,每年一次。还有针对毕业班的考试焦虑辅导和新生入学的特色辅导。家长层级则利用家长会的时间,每学期发放家庭教育的理论和实践的文章。给家长举办讲座,或者是理论讲解,或者是结合具体个案的讲解,还有是组织家长介绍家庭教育的经验然后点评等等,方法灵活多样。

    来到泰达,不仅我发挥了自己的专业特长,起到了自己应有的作用,而且,我个人的专业水平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我站在泰达这个平台上,出版著作十几本,获得国家科委的赞助项目,发表文章几十篇,其中有多篇文章在专业的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成长为心理专家,在天津市乃至全国都颇具影响力。

    自从走上领导岗位以后,我更是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五加二白加黑,不计个人荣辱得失,把荣誉让给别人,把困难留给自己。为了工作不怕得罪人,敢于和不良现象做斗争,对于自己分管的工作,做到位,做规范,做优秀,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是泰达这片热土助我成长,感恩泰达,我将尽自己的绵薄之力,服务泰达,助力泰达的发展。

    3.

    改革开放40周年征文

    -----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

    把历史的钟摆拨回到6年前,习近平同志在就任中共中央总书记20多天后的第一次地方考察调研,就选择了改革开放先行先试的广东。沿着1992年邓小平南方视察时走过的路线,总书记回顾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他强调“现在我们也看到了,党中央做出的改革开放的决定是正确的,我们今后仍然要走这条正确的道路。富国之路、富民之路,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而且要有新开拓,要上新水平。”他用两个“富”字,深刻揭示了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他用“坚定不移”四个铿锵有力的字眼,向全国人民、全世界展示了中国要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的坚定决心;他用两个“新”字,向当下的我们发出了“新时代、新作为”的“集结令”。

    巍巍涂山,汤汤淮水,在蚌埠这片古老的土地上,自古以来就不断上演着改革开放的动人故事,变革创新的精神早已深深地植入了蚌埠人民的基因里。古有大禹改堵为疏,劈山导淮,三过家门而不入,成功治理淮河水患。今有“一户一块田”试点、公共资源交易“八统一”改革、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商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等一系列“全创改”成果,为全国贡献了蚌埠智慧和蚌埠方案。正是靠着改革开放的精神,这个城市才永葆着生机和活力;正是靠着改革开放的精神,蚌埠人民才有了建设“两个中心”、实现“两个全面”的勇气和魄力。

    回顾40年的沧桑巨变,改革开放硕果累累。

    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1978年到2018年,蚌埠从396家工业企业发展到121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产值从50亿元增长到2722亿元,利润从1.08亿元增长到77亿元,税收从1.51亿元增长到164亿元,几十倍、几百倍的变化记录着蚌埠企业从少变多、经济从弱变强的历史性跨越。产业结构由食品、纺织、机械、化工等传统产业发展到以硅基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为主导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并且生产出了仅有0.12mm的全球最薄玻璃,建成了全球最大的ITO导电膜生产基地,汽车空调电磁离合器市场占有率全球第一,产业结构的优化和高科技产品的问世印证着蚌埠经济发展质量越来越高、创新能力越来越强的历史性跨越。

    城市形象展现新面貌。原属宿县地区的怀远、五河、固镇划入蚌埠市,重设龙子湖、蚌山、淮上、禹会四区,地域更加辽阔,县域和城区各具特色。淮河公路桥、朝阳路公路桥、龙湖大桥先后通车,使淮河和龙子湖真正成为城中河、城中湖。合肥百货大楼、淮河文化广场、万达-银泰三个商业中心相继形成,这里人密如织,成为了都市休闲的最佳去处。龙湖公园、虎山公园、张公山公园等一批设施完备、品质高端的开放式游园展示了蚌埠最靓丽的风景。全市齐心协力一举拿下“全国文明城市”这块含金量最高、创建难度最大、最具影响价值的“金字招牌”,成为了大家茶余饭后最骄傲的谈资。

    人民生活得到新提升。在用粮票、布票、肉票购物的时代,永远也想不到现在的我们只需动动手指就可以买遍全球。在全村人围坐在村里唯一的一台黑白电视机前看节目的时代,永远也想不到现在的电视机已走进千家万户。在畅想“楼上楼下电视电话”美好生活的时代,永远也想不到梦想竟然实现的那么快。在那个追求吃饱的时代,永远也想不到现在的人们开始追求均衡饮食。在出门带钱的时代,永远也想不到现在手机就可以完成支付。在视自行车为珍宝的时代,永远也想不到现在的自行车已经成为共享品。在火车只有“绿皮车”的时代,永远也想不到现在的高铁已覆盖了全国80%以上的城市。

    立足当下的时代课题,改革开放任重道远。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问题,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十九大的胜利召开向世界宣示着中国走进了新时代、处在了新方位、面临着新矛盾、形成了新思想、开启了新征程。新时代的蚌埠亦如此。

    新时代,我们有新任务。我们需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步调一致,看齐忠诚;我们需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我们需要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为总抓手,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我们需要坚定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城乡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军民融合发展七大战略;我们需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我们需要加快建设淮河流域和皖北地区中心城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迈入全省第一方阵,奋力开创新时代美好蚌埠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每一项任务都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完成的,都需要用改革开放的路子,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

    新时代,我们有新挑战。我们在处理质量和速度的关系上面临着“如何高质量发展、又保持中高速增长”的挑战;在处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上面临着“如何实现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有机统一”的挑战;在处理工作创新和防范风险的关系上面临着“如何既有创新有突破又能避免风险”的挑战;在处理改革“蹄疾”和“步稳”的关系上面临着“如何做到既积极进取又审慎稳妥”的挑战;在处理执行国家政策和回应群众诉求的关系上面临着“如何保障改善民生又依法依规”的挑战;等等。这些挑战,哪一个都不是“纸老虎”,必须以全面深化改革破利益固化之藩篱,以持续扩大开放战封闭孤行之逆流,做出一番经得起历史和人民考验的业绩。

    展望未来的美好明天,改革开放善作善成。

    党和政府要勇作高瞻远瞩的“领航员”。改革必须坚持正确方向,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党和政府要有改革开放的勇气,对看准的事敢于拍板、敢于决策,只要符合党中央要求、符合基层实际、符合群众需求,就要坚决改、大胆试。要有改革开放的谋划,统筹各项改革任务,带领大家一起定好盘子、理清路子、开对方子,确保改革开放的方向不偏离、改革开放的任务不落空。要抓改革开放的落实,完善落实机制,从方案制定、部署实施到政策配套、督察落实,要一竿子抓到底,切实把改革开放的任务落下去。

    380万人民要勇作我爱我家的“参与者”。改革开放的成果是人民创造的,改革开放的成果由人民共享。使命是民族的、国家的,更是个人的。民族的每一点进步、国家的每一步发展、城市的每一点变化都离不开个人的奋斗。蚌埠人民素有改革和开放的精神,唯有每一个人都振奋起来、行动起来,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投身改革,才能创造属于自己也属于时代的光辉业绩。

    领导干部要勇作舍我其谁的“带头人”。火车快不快关键车头带。领导干部在改革开放的伟大进程中,要用坚定的信念感染身边人,饱含对社会主义道路的自信、理论的自信、制度的自信、文化的自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改革开放进行到底。要用实干的精神感染身边人,坐而论道不如起而行之,发扬钉钉子精神,一步一个脚印,脚踏实地,求真务实。要用创新的勇气感染身边人,改革离不开创新,大创新大发展、小创新小发展、不创新难发展,唯有思想再解放、行动再大胆,才能造福一方百姓。

    40年的改革开放,40年的风风雨雨,40年的艰苦奋斗,每个人都亲眼目睹了“从赶上时代到引领时代的历史性跨越” “从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前所未有地接近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目标。今天,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改革开放的正确道路,有蚌埠人民“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开拓精神,有理由相信我们的国家一定会越来越强、我们的城市一定会越来越美、我们的生活一定会越来越好!

    4.

    一早坐地铁,正好遇见一位妈妈在训斥不听话的孩子。她用尽各种招数,仍然止不住孩子的哭闹。这时恰好边上走过两位巡逻民警,这位妈妈马上指着民警说:“再哭,就让警察把你抓走!”孩子的哭声戛然而止。

    那一刻我很想知道巡逻民警的心理阴影面积究竟有多大。

    可转念一想,恐怕不少人的记忆深处都藏着类似被“恐吓”的经历。

    中国人从前是有点“畏”警察的。

    有一个词叫做“敬畏”。“畏”字本身带有“恐惧”的意思,而“敬”则是“尊敬”的意味。虽然两者表达了一种类似的情绪,可出发点却截然不同。

    其实这种“畏”是带有一点暧昧的。在法治不完善、民众对于公权力缺少监管的年代,“畏”多少有一些不得已。

    然而随着微博、微信等网络工具的普及,这种不对等逐渐发生了偏转,公众开始运用网络发声的方式质疑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我爸是李刚” “躲猫猫”等负面词汇频频在网上出现。

    而随着传媒业的竞争加剧,“吸引眼球”成了媒体的头等大事,少数媒体通过炒作所谓的“执法不公” “不作为”来取悦受众,一时间,警察曾经高大的形象开始坍塌。无数民警在日夜兼程流血流汗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却还要面对部分公众的冷眼、指责、质疑。他们从心底发出了呐喊,我们究竟做错了什么?

    这并不奇怪。面对犯罪,警察总是一马当先;面对危险,警察总是义无反顾; 面对凶恶,警察总是冲锋在前。

    这与公安工作的性质密不可分,公安工作涉及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与群众接触最直接、最广泛。然而,改革开放的四十年也恰恰是社会矛盾集中爆发的年代,承担维护社会稳定的公安机关常常处于矛盾处置的最前沿。

    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机关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时,出于各种目的,企图掩盖真相,当结果真相大白后令政府威信受到极大损害。而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主要力量——公安机关的公信力和警察执法威信不可避免受到冲击。

    信任就像一张白纸,一旦有着折痕便难以再消除。久而久之,就陷入了“塔西佗陷阱”——当公权力遭遇公信力危机时,无论说真话还是假话,做好事还是坏事,都会被认为说假话、做坏事。无论警方处置的结果如何,公众的第一反应就是质疑。

    面对群众的监督,究竟应如何执法?公安队伍的执法威信遭遇了自诞生以来最大的挑战。

    而智能手机的普及更是推动社会进入“全民记者”的时代,小小的手机成了一个放大镜,审视着警察的每一个执法行为。部分民警的执法经验不足,忽视执法细节;或者抱着“多做多错”的心态,在执法工作中畏首畏尾,陷入“身为执法者却不知执何法”的怪圈。

    自身不过硬,给“警察打人了” “警察不作为”等负面舆情留下传播空间。无怪乎不少警察面对手机镜头避之不及,诚如十多年前冯小刚的电影《手机》里所惊呼的那样,“这不再是手机,而是手雷!”

    壮士断腕,英雄自戕

    正视自身的不足,公安人勇于承担责任,不断拷问着自我的执法水平。近年来,公安机关从加强自身规范化建设入手,不断提升执法水平,着力提高民警的专业素养和执法实战能力。同时督促广大公安民警时刻注意树立自身形象,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规定,从一言一行着手维护公安机关的公信力,树立警察形象。

    树立警察形象

    是对法律权威的维护

    法律是人类文明的发展成果之一,也是文明社会必须遵守的规则。不久前一段被称为“教科书级”的警察执法视频在网络上广为流传。民警口头传唤、连续三次警告、使用辣椒水、行动前提醒无关人员远离等一系列措施受到公众热议。警察代表的是法律,正常执法不容亵渎。从来没有什么岁月静好,危险其实离我们每个人并不远,而这中间只隔着一道警察的屏障。捍卫法律权威,保障的是安全、秩序、公平、正义。

    树立警察形象

    是对法治精神的弘扬

    法治社会中的警民关系,应该是文明执法和全民守法的结合。良好的警察形象塑造,其实也是对警察执法行为的规范。去年九月,一起“摔抱孩子妇女”事件同样引起人们的广泛热议,袭警的妇女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而对于执法失当的民警公安机关也不袒护,事后被予以处罚。警察必须把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作为执法的第一宗旨,公众应当依法配合警察执法,这两个原则不能相互冲抵,这才是法律的态度,法治的精神。

    树立警察形象

    是对社会正气的伸张

    公平正义始终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共同语言。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北新泾派出所民警吕洁长期坚守社区,帮助服刑释放人员重新回归社会。她的事迹一经媒体报道之后,得到了社会普遍赞誉。“最美警花”的“美”不仅仅在于她的警察身份,而是其间这份真切唤起了人们共通的情感。公安队伍是一支英雄辈出的队伍,人们崇拜英雄,时代呼唤英雄,那些可歌可泣的事迹,是带给整个社会的一道暖阳。

    每一次变革都涤荡着公安人的尘埃,每一次涅槃都重塑着公安人的身躯。

    从“畏”到“敬”,警察形象树立的脚步,正是法治建设的一个缩影。

    从“畏”到“敬”,对警察态度的悄然变化,恰恰是法治精神的一种折射。

    从“畏”到“敬”,虽然只是一个词组的两端,但这一步所留下的,正是改革开放40年来公安改革的深刻足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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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四十年征文稿欣赏【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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