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中作者为我们讲诉了中国历史中存在的权力结构,正是这些权力结构,影响了一代有一代人。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乡土中国》读后感:乡土社会视角下的权力结构分析,有兴趣的可以看一看。
具体的有关《乡土中国》的内容我就不再赘述,我想做的,只是分析费孝通先生在这本书中构建的权力结构,笼罩在整个乡土中国,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乡土社会人的权力结构。
我读这本书总是读到自己脸红,不是因为内容有多么劲爆,而是因为费孝通先生所谈到的观点恰好解释了我父母为什么会和自己的思想千差万别,为自己以前幼稚的想法感到羞愧。看到最脸红的时候,就是读到权力结构的部分。涉及到权力结构的内容主要分布在《乡土中国》的后半部分,9-12章。在这几个章节里面,费孝通列举了四种不同的权力——横暴之力、同意权力、爸爸式权力(教化性的权力)、以及最后的时势权力。
“横暴之力”是从社会冲突来入手的。社会分为不同的阶层,在上的阶层握有权力去支配在下的阶层,能够发号施令,以他们的意志去驱使被支配者的行动。而“权力”的由来,就是这种冲突过程的持续,是一种休战状态中的临时平衡。被支配的一方在冲突过程中认输、屈服,但是并没有心甘情愿接受胜利者所规定下的条件,非心服。于是两方的关系中发生了权力,权力是维持这种关系的必要手段,是压迫性质的,是上下之别。战国时期,秦国运用武力战争统一了天下,这些国家并非是心甘情愿被秦国统治,而是因为秦国的武装力量使他们屈服。武装的冲突消失之后,休战状态的冲突继续延续,武装力量的压制进而转变成权力的压制。这些国家由于战败,处于被秦国压制的“下层阶级”,秦国运用“横暴之力”来维持这种上下之别的关系。由此可见,“横暴之力”的实质就是武装力量,只不过由于武装冲突不再继续,这种力量转化成为了维护武装冲突结果的一种平衡社会关系的权力。这种“横暴之力”其实在乡土中国的历史上无处不在,说“王权更迭”,大抵就是这个意思了,只不过是换了个天,换了一个统治阶级罢了。
但是“横暴之力”的冲突只停留在表面,也就是说这种权力是从战争状态下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冲突、国内政党与政党或者说一种利益集团与另外一种利益集团的争斗而出现的。只是一个国家吞并另一个国家,或者说一个利益集团压制另一个利益集团,而对在这个国家之中生存的老百姓,“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乡土社会人反而没有很大的影响,该受赋税压迫的还是受到赋税压迫,无立锥之地的仍然无立锥之地,“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大抵也就这样。
鲁迅先生说,“中国可以分为两种历史,一种是大众想做奴隶而不得,一种就是安安稳稳做奴隶”。当然鲁迅先生说这句话的时候背景有些不同,但我想说的是,中国人的“奴性”大概就是就从这种“横暴之力”开始的。不管你怎么去折腾,上层对下层的这种横暴压迫无时无刻不存在。揭竿而起,自己做了上层,对下层或对立的阶层也免不了去压迫,去压制。乡土社会中的百姓,也早已经看淡了这种循环。而权力是由很大的诱惑力的,尤其是这种“横暴之力”,一旦你拥有了这种权权力,你就可以对你所压制的阶层吸取无穷无尽的财富或其他资源,乡土社会中为什么会出现那么多的贪污腐败,并且到了现在所谓的“文明社会”仍然存在高几率的贪污腐败,就是这种“横暴之力”的影响力体现。但是被压制的阶层,说白了就是乡土社会中的乡土人,他们所掌握的资源很有限,一旦被过多索取,那么就会造成所谓的“揭竿而起”,如此往复。
乡土社会中的人也免不了有“权力的饥饿”,正是因为他们了解“横暴之力”带来的巨大资源,这不免使我想起最近的“学生组织”危机。我想,造成这种官僚气息弥漫的深层次原因,大概就是对“权力的饥饿”。权力之所以诱人,主要是因为他能够给你带来一定的利益,而“学生组织”本质上是一种服务性质的组织,能够带来的利益,就是你坐上“部长”或者“主席”、“会长”之后的一点虚荣心、能够“发号施令”的一点点权力。“横暴之力”的影响力,就体现在这里。从古至今,有多少人对这种能够对他人实行压迫的权力存在渴望,而学生在学校这种象牙塔里唯一能接触到“权力的甜头”的,正是通过这种“学生组织”,很难去避免这种情况的滋生。这也是为什么会有人对国家领导人如此崇拜,甚至到了现在仍然有流行歌曲歌颂当代的领导人。权力的压迫、横暴到了一定的境界,就是你浑然不知,还去努力的赞美、歌颂,“被人拐卖了,还要帮着别人数钱”。
《乡土中国》里描述的第二种权力,即“同意权力”。这是从社会角度出发来探讨的。社会发展,社会分工不断细化,人与人的联系不断加强,每个人都不能独善其身。如果一个人不尽其事,不安于其位做自己的工作,就会影响别人的生活,这个时候就不得不去干涉别人,这就产生了权利义务。“从干涉别人来说,是权利,从从接受别人的干涉来说,是义务。”这就要求人们在行使自己权利的过程中不去侵犯他人的权利,有条件的去行使自己的自由,即“你挥舞拳头的自由止于我的鼻尖”(《你的权利从何而来》)。在这种社会中,没有人可以“任意”依自己高兴去做自己想做的事,而得遵守着大家同意分配的工作。这就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力量来保障这样的秩序,这就发生共同授予的权力,因为只有大家一致同意、认可的权力才有最好的执行力与保障力。这就是“同意权力”。
“同意权力”的基础在“社会契约”,在“同意”,和《利维坦》中把“管理自己的一部分权利”让渡给某一个特定的“人”(拟制的人),让这个“人”作为管理者有些类似。但是注意的是,这种“同意”实际上是默许的一种同意。其实我一开始也没弄懂这种所谓的“契约”以及“同意”的合理性在哪里。就拿我自己打比方,我从出生到现在并没有签订过什么契约,也没有去同意过有谁拥有管理我自己的权力。可实际上你生活在这个社会,接受社会福利,服从社会秩序,就等于是间接同意了这种权利。也就是说,只要你处在由这种权力管理的社会之下,你接受这种权力带给你的福利,当遇到纠纷去诉诸于这种权力予以解决,那么我们就可以说你接受了这种“同意权力”的管理。当然,这个社会是我们生而与俱的,最开始并非是由我们来进行选择的,而是无须选择,甚至“先我而在”的一个生活环境,如果有人不服这种“同意的权力”,那么唯一的解决途径就是离开“同意的权力”所管理的社会。
“横暴之力”与“同意的权力”实际上并非相隔,而是同一事物的不同面。二者相互交织,有些时候“横暴之力”的一面显露出来,对某一阶层进行压制与剥削;有时候“同意的权力”一面展露出来,定纷止争。笼罩在乡土社会头顶的这两种权力的,其实一直延续到了现代,只不过哪一面所展露的更多罢了。
在“横暴之力”与“同意的权力”所笼罩的乡土社会之下,还有一个更为普遍的,持续时间更长的,影响力更大的权力,即“教化性权力”。刚刚说过,乡土社会是一种缺乏变动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的人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这种缺乏变动的文化于是就出现了长幼秩序,年长的对年幼的具有强制的权力。
年长者一生下来就一直接触这片土地,我们这片土地就像是旅馆,年长者对生活在这所旅馆中可能会遇到的困难了如指掌。“凡是比自己年长的,必定发生过我现在才发生的问题”。而年幼的就好比“新房客”,对这所旅馆一无所知,不仅一无所知,而且因为不是自己的选择,所以不得任意搬家。在这片土地上生存需要掌握规律,群体生活的规律有着生理的保障,不学无能,不学不习固然不成,可学习还得不怕困、不怕烦,所以不得不加以限制。在教化的过程中,被教化者并没有选择的余地,一方面是因为没有了教化就很难生存,一方面是教化的内容是先于他存在的“社会文化”。这种限制,没有选择的余地便产生了权力。
纵观乡土社会,“教化的权力”影响力颇大,因为乡土社会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法治社会”,而是“礼治社会”。所谓“礼”,并不是指文明或友善,而是指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礼”也可以杀人。在乡土社会里,人的经验作用非常大,人们更多的是去关注“行为”和“目的”,并不去关注行为与目的之间的普遍联系,只要按着方法去做,“不做就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于是这种“方法”,慢慢演变成为了一种仪式,“礼”就是按着仪式去做。而维护“礼”需要靠一种外化的权力,这种权力就是“教化的权力”,礼是教化中形成的个人的敬畏之感。人们通过教化,主动的去服从于陈规,讲究“克己复礼”。
但是随着乡土社会的不断发展,乡土社会也在慢慢摆脱其“土气”,“礼”的作用越来越,人们也逐渐摆脱了对土地、农业的过分依赖。人口的流动速率在慢慢提高,在这种社会中,经验的作用似乎比以前更小了。土地这所“旅馆”也可以随意更换了,每个人都有可能是“新房客”,而每个人在某个旅馆都有可能是“旧房客”。“教化的权力”在这种社会中,实际作用并不明显了,过去依照传统、依照经验而产生“教化的权力”,在遇到快速变革的社会时会变得摇摇欲坠。在这种时代,文化不稳定,传统的办法不足以应对当前的问题,“教化的权力”开始缩小,形成原则、应用原则的不一定是长者,能力和年龄的关系开始分离,更重要的是智力和专业。
可惜的是,这种“教化性的权力”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乡土中国人,很难在脑海中剔除这种思想,所以一直到现在,我们还认为“年长的就有权力去教化比自己年幼的”,“年长的懂的就是比年幼的多”,“年幼的就是不能去逾越年长的”。有一些长者认为孩子就应该照着他们说的来做,他们的经验比孩子多太多,可实际上父母的经验并不完全适用于孩子。在这个飞速发展的社会,不同时代、不同年龄段的人所经历的事情千差万别,可能在长者的经验在某一时期管用,但是在另外一个领域,另外一个时期其效力远不及适用新原则的这些年幼者。所以长者是时候放手,让年幼者自己去寻找适用于自己的新原则。
还有就是仍然有一部分人坚持“长幼秩序”,比如“你是我学弟,你就不应该直呼我的名字,你就不应该对我指手画脚,不应该指出我的问题”。在我看来,这种长幼的比较,这种长幼差次的比较毫无意义,只不过是在享受“教化的权力”带来的愉悦感、权力的快感罢了。尊卑不体现在年龄上,长幼是一种无意义的比较。如果仍然坚持这种“教化性的权力”所带来的满足感,那我觉得是时候去体验一下这个飞速发展的社会了。
《乡土中国》里最后一种权力就是“时势权力”。这是一种极为特殊而且罕见的权力,主要出现在社会变迁的背景之下,即社会结构本身的变动。这种背景下,旧的社会结构不能适应新的社会环境,但是去适应新的环境的新的原则并不是现存的,是要去不断输入、试验的。正是在这个阶段,在新旧交替之际,无所适从的时期下,出现了“文化英雄”。这些文化英雄提出新办法,有能力去组织新的试验,获得别人的认同、信任,这种就是所谓的“时势权力”,能够在非常时期获得人们的认同,有权力去实验、实施新原则的权力。所谓“时势出英雄”就是给道理。
这种权力实际上很少出现,一出现就很大概率伴随着社会动荡,社会结构快速变革。而这个时候出现的“文化英雄”应运而生,人们在潜意识里就会期待会有这样一个人来拯救这个世界,拯救这个社会。“时势造英雄”还是“英雄造时势”,这个问题不得而知,但是不管怎样,人们往往会过度依赖这种“文化英雄”,导致极端的盲目崇拜、个人崇拜。实际上不论是特殊时期还是和平年代,人们下意识的都会去寻找一个个人心目中的“文化英雄”,“追星”便恰好是“时势权力”这种扎根在乡土社会人中的影子。
纵观《乡土中国》,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大致是这样的:在乡土社会上空,“横暴之力”与“同意的权力”相互交织;在乡土社会之内,“教化的权力”遍布各个角落,配合着“礼”形成了稳固的乡土文化;而“时势的权力”深深扎根在每个乡土社会人的心里,期待着救世主的出现来拯救动荡的社会,拯救自己的内心。这四种权力共同作用于乡土社会,影响着这片土地上的人,一直延续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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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后感:乡土社会视角下的权力结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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