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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验收方案

时间:2019-05-14 12:18:16 网站:公文素材库

要不断的改进危房,对于其中的不合格验收标准的,不予以验收或推后验收,防止谎报多报现象的发生。下面是小编带来的2018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验收方案,有兴趣的可以看一看。

    一、验收内容

    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建设工程。

    二、验收程序

    检查验收采取进村入户逐户检查验收方式。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完成房屋新建改造房屋主体工程一层楼面封顶后,由农户提供验收申请书和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向村委会申请验收,村委会对农户申请进行初步检查验收,并拍摄建设前旧房照片、建设中新房照片和建设后新房照片(照片中必须有户主本人),一式两份填写、粘贴《广东省农村危房改造贫困户建房前后照片对比》(附件1,县农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镇政府各存一份),村委会验收后,将建房户张榜公示,公示无异后向当地镇人民政府申请验收;

    各镇党委政府组织农村危房改造检查验收组(各验收组必须有镇党政班子成员)对各村危房改造展开实地逐户验收工作,各镇危房改造验收组要一式四份填写《广东省农村危房改造建设竣工检查验收表》(附件2,县农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县财政局、镇财政所、镇政府各存一份),并将验收农户名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农户改建后新房照片录入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同时,完善农户“一户一档”纸质档案材料;各镇验收工作完成后,由县农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镇村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房屋开展全面复核验收。

    三、验收时间

    验收时间安排在2017年的第四季度至2018年的第一季度,验收一批,拨款一批,具体验收时间根据各镇村农房改造对象竣工情况来定。

    四、验收对象

    根据国家、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一是改造对象即户主要唯一长期居住在危房;

    二是属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省下达任务文件显示,我县2017年无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任务);

    三是居住的危房属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险(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

    五、验收标准

    (一)每年各镇申请建房补助指标不能超过县给各镇下达的计划指标数;

    (二)符合《河源市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中实施对象条件要求。我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一是改造对象即户主要唯一长期居住在危房;

    二是属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

    三是居住的危房属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险(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

    同时,补助对象的确定坚持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了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街)审核、县级审批认定程序的;符合村级公示村级评议上报名单和县级审批补助名单及金额,乡镇要公示各村的补助对象名单和金额,公示结果拍照后在农户纸质档案中留存的公示制度;

    (三)符合《河源市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中建设标准要求。农村危房改造要符合基本建设要求,改造后的农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地震高设防地区的农房改造后应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

    改造房屋的主房建筑面积实行上下线控制,1至3人户上限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但也不得低于13平方米(作为厨房、卫生间、杂物堆放处等附属功能使用的配房面积在验收时可不计入危房改造面积);

    (四)已建立农户“一户一档”纸质档案及“已录入全国住房信息系统并有新旧房对比照片的;

    符合以上4条标准的予以验收。如有其中一条不符合标准的,尤其是检查组验收期间有群众投诉上访的,不予以验收或推后验收。

    六、组织领导

    县成立检查验收领导小组,成员由农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并分成若干个小组,每个小组对各镇验收的建房户进行逐户复核验收,镇、村要相应成立检查验收领导小组,并实行组长负责制,责任追踪制。

    七、纪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各小组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检查验收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每验收完一个村,各镇验收小组成员必须在验收表签名确认。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级验收小组做好参检人员职责分工,严格把握检查验收标准,认真填写验收表真实记录检查结果,保证检查验收工作质量。

    (三)密切协调配合。各镇验收小组在检查验收过程中,如发现特殊情况,暂停验收,并将问题向县领导小组反映,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继续验收。同时各小组要互相通气、互相借鉴验收经验,以保证验收顺利开展。

    八、责任要求

    (一)各级检查验收小组要明确责任,因核实不准确,造成不良后果或负面影响的,各级检查小组应负责重新核实。各村、镇要将验收结果在各村、镇公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各镇村验收组要进行调查核实,确保准确无误。

    (二)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谎报多报现象的,或套取补助资金行为的,按国家有关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严肃处理相关人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九、补助资金发放

    经县、镇、村三级验收通过后,各镇根据三级验收结果填写好验收通过农户的资金签收表(附件3:领取广东省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补助资金签收表)上交县财政局,县财政局按我省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补助标准直接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危房改造农户“一卡(折)通”账户;对集中建设示范点的配套资金由县农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地验收合格后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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