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我们的生活中,已经离不开交通工具,不论是物质的运输,还是人们出行,我们都需要交通工具,这需要交通运输局加大工作力度,处理好交通问题,给人们带来方便。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11月工作总结。
一、加强党的知识和政治理论学习
11月5日、23日,执法局认真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学习大会,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第四章《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第六章《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通过学习,全体党员对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理念和“五大发展理念”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交通人将以新的发展理念下好交通运输综合治理“一盘棋”,深入贯彻依法治国理念,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崇德向善、遵法守法。
二、开展综合治理执法大行动,整治交通运输领域乱象
为助力我县打好创文创卫攻坚战,县交通执法局开展交通运输秩序综合治理执法行动。行动中,执法人员切实履行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的职责,取得了良好的执法效果。
(一)大力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安全管理,执法人员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监管,严厉查处未取得经营许可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线上信息与线下车辆及驾驶员信息不一致的情况和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开展非法营运等行为。本月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31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1辆次,共检查车辆249辆次。
(二)积极参与县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我局综合执法中队积极响应县政府开展的打击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经营(存放)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公安、经信等多部门查处非法加油黑点。11月,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4人次,出动执法车辆9辆次,查扣作案车辆4辆次,有效震慑了成品油走私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加强道路客运车辆管理
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场经营活动,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我局大力整治客运大巴站外揽客、不按站点停靠行为,执法人员将群众反映突出的路段、区域以及高速公路收费广场作为整治营运客车违章行为的严管路段、区域,派出人员定点蹲守检查。11月,共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0辆次,共检查车辆76辆次。
(四)整治驾培市场经营秩序
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规范全县驾培行业经营行为,提高培训质量,保障驾驶培训学员合法权益,本月执法局重点整治了驾培行业的非法报名点、场外教学等违法行为。11月,共出动执法人员79人次,执法车辆23辆次,依法查处驾驶员培训机构违规从事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活动案件5宗。
(五)开展道路运政稽查,加强检查各类运输车辆
为认真吸取各类重、特大交通事故教训,我局加强对路面的巡查力度,对各类运输车辆进行严查严管,特别是加强了对公交班车、旅游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监管力度。11月,我局共依法检查公交车辆65辆次、旅游包车12辆次、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11辆次,共依法查处使用失效营运证案件1宗,并通报车籍地交通主管部门,货物运输车辆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件12宗,有效确保了道路运输安全。
(六)依法开展路政执法工作
为保证辖区范围内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提升公路服务水平,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联合公路站路政执法人员加强公路巡逻。11月13日,执法人员在国道106龙山段与Y017线交叉路口发现违章建大型广告牌,执法人员随即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并现场责令当事人停工整改;22日,执法人员先后到X839、龙山镇湴镇村开展联合整治工作,上述地点有两处建筑工地违反《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距离国道20米范围内属建筑控制区)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执法人员当即勒令现场人员停止施工,并要求当事人限时拆除该违章建筑,现两处建筑物的当事人都已按要求进行整改。
(七)大力开展治超执法工作
1、联合交警加强路面治超执法行动
我局执法人员积极与交警部门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共同依法查处打击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具体由公安交警指挥引导车辆,交通执法人员实施称重检测,经查实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由公安部门进行罚款、记分处罚,交通部门负责监督卸货转运,对非法改装车辆依法进行处罚并监督其恢复原状。11月,共查处超限超载车辆76辆次,卸货转运402.26吨,扣分270分,非法改装车辆16辆次,监督车辆恢复原状16辆次。
2、依法检查货运源头企业
我局派出执法人员与公安、国土等治超主要成员单位组成治超联合巡查队伍,深入到道路货运源头企业,仔细检查企业履行治超义务的情况。根据《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督查企业建立货物装载工作制度,明确货物装载、开票、计重工作人员职责,对货运源头装载情况登记、统计,建立货物装载台帐。11月,依法处理货运源头企业违反《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案件14宗。
3、大力落实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
为保护高速公路通行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交通综合行政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积极与广韶高速公路路政大队沟通协调,稳步推进佛冈、汤塘、高岗三个高速收费站出口的治超非现场执法相关工作。11月,依法处理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案件2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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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11月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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