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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汽车后市场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2019-05-14 12:33:31 网站:公文素材库

汽车这个行业发展越来越迅速,在今天这个时代,人们对于汽车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时汽车也越来越普遍,我们要做好汽车后市场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更好的为大家服务,你有哪些方案?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关于汽车后市场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定**区汽车后市场行业经营行为,提升城市品位,全面整顿城区汽车维修、汽车美容、洗车行业占道经营、门店延伸、乱摆乱放、影响城市市容环境秩序的现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集中解决证照不全、违规经营、占道经营、私搭乱建、乱排乱倒等问题,区政府决定,在定**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汽车后市场管理专项整治活动,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的

紧紧围绕市、区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和物业管理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的原则,集中力量开展定**区汽车后市场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城区沿街汽车维修、汽车美容、洗车点反复出现反弹的违法占道、堆物作业、悬挂晾晒、污损道路、直排污水等突出问题,依法取缔占道汽车维修点、汽车美容点及洗车点,规范汽车维修、汽车美容、洗车点经营行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现规范化管理的目标。

二、整治内容

(一)城区所有汽车维修点、汽车美容点、洗车点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园林绿地、公共广场等区域进行占道维修、经营、洗车等现象。

(二)城区所有汽车维修、汽车美容、洗车点在店外及护栏、路牌、栅栏、围墙、绿篱等城市设施上吊挂、晾晒毛巾、坐垫等物品的现象。

(三)城区所有汽车维修、汽车美容、洗车点在店外加装水管、冲洗设备及污水外溢、坑洼、积水、乱扔垃圾等现象,城市道路及其他公用设施无排放污水、污泥、油渍、碾压和损坏人行道、破坏绿化带等现象。

三、整治范围

西川道路沿线、南川交通路沿线以及新、旧城区市场、小区等公共场所周边所有的汽车维修点、汽车销售点、汽车美容点、汽车装潢点及洗车点等。

四、规范地点及区域划分

按照规划引导、市场引领、归类有序、体现特色、禁止占道、美化环境、方便群众、自愿为先的原则,区上决定将南川西部汽车城确定为汽车销售、汽车维修、汽车清洗、汽车美容、汽车装潢等汽车服务行业于一体的城区汽车后市场综合服务集中区,在南川西部汽车城区域范围内划分汽车销售及配套服务区、车辆快修区、汽车美容装饰区、汽车配件销售区等4个区域,实行分类管理,便于汽车后市场经营服务贸易各类活动开展。

五、收费标准及优惠政策

汽车后市场汽车维修、销售、装潢、保养、洗车等各类经营服务贸易活动的收费标准按照定西市发改委《关于印发定西市物业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等问题的通知》(定发改收费〔2016〕466号)文件执行。南川西部汽车城对搬迁进驻的企业及商户实施年租金、租金单价“双重优惠政策”,根据入驻行业从业人员签订的租赁协议合同期限,实行“签五年免二年租金”“签三年免一年租金”的租金优惠政策。政府令发布后3个月以内,签五年免二年,签三年免一年,合同签订后缴纳除免租期外的一年的商铺租金;政府令发布后3-6个月以内,签五年免一年,签三年免半年,合同签订后缴纳除免租期外的一年的商铺租金;政府令发布后6个月以后,无免租政策,根据实际租金标准缴纳一年租金。南川西部汽车城调整确定后的租金均价为一楼20元/平方米/月、二楼12元/平方米/月、三楼8元/平方米/月,为同区域、同行业最低。租金增幅从租赁合同签订后第二年起,在上年度租金单价的基础上增长7%。

六、阶段划分 

(一)自查摸排阶段(2018年12月1日—12月10日)。对汽车销售、维修、清洗、装潢洗车等经营点现状进行全面摸排,详细摸清辖区沿街经营点名称、位置、场地面积,有无占道经营、占道作业及店外堆物行为,有无污水直排,有无证照等,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二)宣传动员阶段(2018年12月11日—12月20日)。在摸排自查的基础上,对沿街经营点逐一发放《致各位汽车销售、维修、清洗、装潢经营业主的一封信》倡议书。可采取召开辖区经营户座谈会等方式,宣传告知整治要求标准,营造良好整治工作氛围。

(三)专项整治阶段(2018年12月21日—2019年2月28日)。综合执法、运管、公安、交通、工商、环保、安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对无照经营、不符合环保要求及长期违法占道经营作业的,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促其自行整改;每周组织1-2次专项清理行动,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的经营点,暂扣占道工具,拆除经营业主在人行道擅自设置的装置;对拒不整改的,坚决予以取缔。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3月1日之后)。集中整治工作启动后,通过整治、规范、取缔辖区汽车销售、维修、清洗、装潢经营点,杜绝洗车出店、占道经营等现象,确保还路于民。整治行动实行整治一个、验收一个,对验收达标的经营点,签订《依法合规经营承诺书》并建立《经营户诚信档案》,同时进一步细化措施,强化巡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反弹回潮现象发生,巩固提升整治效果。

七、部门职责

(一)区商务局:汽车后市场管理工作的牵头主管部门,负责南川西部汽车城汽车后市场建成后的各类经营贸易服务活动的监管,并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汽车后市场的整顿管理相关工作。

(二)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对经营户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私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严厉打击非法占用道路或公共场所进行汽车维修销售、清洗装潢的行为。

(三)市运管局安定直属分局:负责对汽车维修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四)区公安局: 负责对拒不配合管理,暴力抗法,严重干扰执法秩序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保障整治活动有力推进。

(五)区交警大队:负责对事故理赔车辆维修点的招投标,并对中标经营店进行规范管理,引导事故理赔车辆进入中标维修点进行维修,同时对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销售、维修、清洗、装潢车辆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六)区消防大队:负责对车辆销售、维修、清洗、装潢经营户的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消防设施不完善,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经营户依法进行查处,并责令停业整顿。

(七)区工商局:负责对经营户“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办理、年检等情况进行调查,对无证经营、证照不全和不具备经营条件的依法予以查处,对在城区主次干道两侧违法建筑或拆迁片区建筑内等禁止区域从事经营活动的,严禁办理证照许可手续,已办理的吊销行政许可,并依法予以关停。

(八)区住建局:负责配合区执法局对在人行道道牙上占用人行道设置汽车维修、销售、清洗、装潢工具设施等行为的查处,依法拆除人行道道牙上的汽车维修、销售、清洗、装潢工具设施,确保人行道安全畅通。

(九)区环保局:负责对办理排污证的汽车维修、销售、清洗、装潢等经营点的环境污染情况进行调查,并规范管理,对未办理排污证的汽车维修、销售、清洗、装潢等经营点随意排放废水、废气、废油污染环境卫生的依法予以查处。

(十)区交运局: 负责对存在经营管理不善、技术标准和技术资料无法满足维修销售、清洗装潢工作需要,维修质量不符合要求,车辆维修档案不健全的汽车维修销售、清洗装潢经营户,进行停业整顿,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取缔。

(十一)区安监局: 负责南川西部汽车城汽车后市场建成后汽车维修、装潢、保养等经营服务贸易活动过程中化学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等储存使用方面的安全监管,对各类汽车维修销售、清洗装潢的经营点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进行停业整顿,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取缔。

(十二)区税务局: 负责对二手车交易发票进行严格管理,严格按照规定领购二手车交易发票。

(十三)区农机局: 负责对整治范围内所有农业机械销售和农机维修经营户进行检查,对拼装或改装农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十四)市水投公司: 负责对利用城市饮用水进行洗车的经营户依规定停止供水。

(十五)区供电公司:负责对违法违规进行汽车维修、销售、清洗、装潢等经营户依规定停止供电。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由区综合执法局牵头负责,各相关责任部门全力配合,组成专门工作小组开展整治工作。各相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逐级夯实责任,注重协作配合,强化工作合力。要突出加强重点部位的管控,合理安排人员和上岗时间,配足执法管理力量,加大巡查密度,严格落实责任,做到整治工作不漏一条街,不漏一处经营门店,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程序。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并加强对参与集中整治执法人员和工作人员的防护,最大限度避免因执法行为引发矛盾和冲突。 

(三)强化督查考核。专项整治期间,从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及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织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对在督查考核中存在职责履行不到位,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各责任单位也要加强督查考核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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