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我们要学习了解的基本法律,这是每个公民都应该遵守的,同时这个法律对我们的生活也有一定的保障,让我们生活的舒适快乐,关于宪法与我的征文你写好了吗?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关于宪法与我主题征文稿精选2篇。
篇一
我们生活在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新中国,这一切离不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更离不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最高法法律地位和权威《宪法》的保障,现我根据自身体会浅谈宪法与我们的生活。现今我国沿用的1982年《宪法》,不仅巩固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胜利果实,同时又体现了改革开放的精神,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规定了发展方向、根本任务和基本原则,为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为改革开放提供了根本的正当性。最重要的一点是,宪法赋予了公民的基本权利。
这一点被很多人忽视了。其实,宪法就在我们身边,保护着我们一生。
出生,我们从出生那一刻起宪法便开始保护我们。宪法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第四十九条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上学,到了适学年龄,我们开始接受学校教育,升国旗、奏国歌成为每周的必备课程。宪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第一百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第一百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第一百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成人。18岁的我们,要开始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了。在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宪法第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走进大学校园。大学四年,有人热衷校园社团,也有人喜欢打卡图书馆、博物馆,参加各类文化活动;还有一些同学,填写了应征入伍申请,成为一名军人。宪法第二十二条国家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文学艺术事业、新闻广播电视事业、出版发行事业、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其他文化事业,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国家保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第五十五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工作。毕业后,找到心仪工作的你,要靠自己的劳动,独立打拼了。女性就业歧视?不许休假?在宪法的保护下,这些一概不允许!宪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结婚生子。和心仪的她步入婚姻殿堂,幸福家庭生活受到法律的保护。宪法第四十九条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退休。到了退休的年龄,在宪法的保护下,不必担忧退休后的生活。宪法第四十四条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第四十九条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另一方面,宪法赋予和限制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自由裁量权”这一概念是从外国传入的,他存在的意义在于一方面防止法律在适用时的僵化,另一方面来借此弥补法律在制定时的漏洞,使法律能够更好地服务社会。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有个别法官违背职业道德和法律信仰,滥用其自由裁量权,侵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此时,就需要用宪法来限制他,惩治这种违宪行为。上述内容都可以佐证,宪法并不是“闲法”。
宪法好比是一个母亲,带领着她的孩子们维护着社会主义社会的良性发展;而她同样需要被我们维护。美国的博尔曼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他形同虚设。我们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宪法的根本地位。作为一位法律人,我们更有责任和义务学好宪法学,积极推动宪法的实践和发展。
宪法就在我们身边,却又遥不可及,唤起国民的宪法意识势在必行。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国家宪法日”也因此而诞生。
宪法历经多年的风雨依然如白杨般傲然挺立,对我们每一个公民而言,知法懂法不犯法成为最低底线,尊崇宪法同样义不容辞。以坚韧之志弘扬青春正能量,用实际行动捍卫宪法的尊严,用每一次的严肃对待表达对宪法的敬意。“12·4”,共和国的宪法生日,我在!
篇二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目的是通过修改使我国宪法更好的体现人民意志,更好的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更好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学习领会新修订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直接关系到宪法的实施和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
一、深刻认识宪法修订的重要性
学习新修订的宪法,就要深刻领会宪法修改的时代必然、实践必要、法治必须。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这是我国法治实践的一条基本规律。从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诞生至今,我国宪法处在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过程中。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分别先后进行了5次修改。通过修改,我国宪法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实践证明,及时把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上升为国家宪法规定,实现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的有机统一,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条成功经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我国宪法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必将更好地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更好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坚决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学习宪法,推动工作
宪法的内容不同于一般法律,一般法律的内容只涉及社会生活的某一个方面、某一个领域。宪法的内容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根本问题,它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作为一名基层司法行政干部,行使司法行政管理职责,具体履行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等职能,是司法行政一系列方针政策的最终执行者。职能作用发挥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各项决策和部署能否具体落实,关系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项改革能否顺利推进,影响着司法行政机关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的质量和效果,所以,学习领会《宪法》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学习好宪法,增强宪法观念,依照宪法法律行使职权履行好职责,开展工作,恪尽职守、廉洁奉公,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通过学习宪法,进一步增强了解国家大事,关心国家大事的意识。同时,进一步理解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只有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各项工作的理念,才能更好地提升自身工作能力和水平。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我们必需带头尊崇宪法,自觉维护宪法的权威,保证宪法的落实,做学习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模范。
三、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
宪法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习近平主席就职时依法进行宪法宣誓,对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是最好的激励和教育,增强了广大国家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鼓舞了社会公众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培育宪法信仰。在宪法宣传实施中,我们要把推动学习宣传宪法与执法活动有机结合,通过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明确把宪法宣传作为各个国家机关开展普法的首要责任、共同责任。一方面,把宪法作为重要内容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宪法法律的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另一方面,结合执法、司法和依法履职的实际,向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开展宪法宣传,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推行说理性执法,把执法的过程变成宣传宪法法律的过程,增强宪法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把宪法法律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宪法法律知识、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遵法守法习惯。要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推动宪法宣传常态化。因地制宜开展宪法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宗教场所活动,结合实际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党的十九大强调“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明确要求“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这对开展宪法宣传提出了新要求,赋予了新使命。让我们共同努力,推动新时代宪法宣传实现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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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宪法与我主题征文稿精选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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