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工作是我们正在做的工作,也是我们需要做好的工作,在今天这个法治社会,我们要加强大家法治观念,要尊法守法,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在宣传过程中,有很多先进个人,下面小编带来的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胡远宏律师先进事迹材料。
30多年来,无论工作岗位怎样变换,胡远宏律师一直坚持不懈地采取多种形式热心普法。胡远宏律师热心普法的第一方式是讲,即利用课堂和讲堂宣讲法律知识:一是为高等院校的大学生讲授法学课,他曾主讲过《法学概论》《法理学》《民法学》《教育法学》等法学专业课程。二是为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干部职工作法治讲座,为全市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学员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上岗培训班学员作法律知识专题讲座,为市委党校县级干部培训班讲授法律课程。三是在法庭上、在仲裁庭上,以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仲裁代理人的身份发表代理词、辩护词,使当事人及旁听公民也感受到法律的作用和力量。四是在案件评查工作中发表评查意见,向法官、检察官宣传法治理念。五是在担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咨询顾问期间接受立法咨询,发表立法建议和意见。
胡远宏律师热心普法的另一方式是写,即撰写、发表文章和著作。他曾在《法制日报》《法学评论》、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中国商业出版社、学习出版社、《江西日报》等国家级及省级报刊、出版社发表论文论著数百万字,代表作有《践行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债发生的主要根据及加强债的法律调整的现实意义》《在普法中收获快乐》《百姓与法》《有法有天》《法佑少年》等。胡远宏律师发表的论文和论著,大都得到广大读者甚至权威文献和权威网站的关注或转载,如其1989年在武汉大学法学院读研期间在《法学评论》发表的《债发生的主要根据及加强债的法律调整的现实意义》,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法学卷》《全国报刊索引哲社版》《中国社会科学文献题录》等收录。其2013年1月16日在《法制日报》发表的《在普法中收获快乐》,被人民网、中国日报网、中国网、中国普法网、民主法制网、共产党员网等网站相继全文转载。其2013年4月3日在《法制日报》发表的《践行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被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和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主办的中国长安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及不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全文转载。
胡远宏在经办的一些案例中,发现许多当事人都是由于不懂法才身陷囹圄、追悔莫及,于是便思考如何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从2007年5月《城市周刊》改版与读者见面之日起,胡远宏以“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为宗旨,在该周刊上义务主笔创办了“远宏说法”普法专栏,该普法专栏一开始就以贴近生活、深入浅出、文字精美的特点吸引了众多读者。在读者的欢迎、好评下,一发而不可收,已发稿500余期。
“远宏说法”普法专栏创办以来,将登有胡远宏普法文章的《城市周刊》全部收藏的读者们希望胡远宏能将这些文章编集成书,便于他们学习和应用法律知识,免去他们要用时要在一大堆报刊中去寻找之苦。百姓的需要催发了胡远宏出书的念头,2011年年初,他试着向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投出《百姓与法——“远宏说法”集锦》书稿。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经编审后,不仅同意出书,而且将“远宏说法”定为系列丛书名称。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官网还在首页设立了“远宏说法”网站链接醒目图标。
2011年6月,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远宏说法”系列丛书第1卷《百姓与法》出版发行。时任江西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马承祖欣然为该书作序,盛赞该书:贴近百姓,覆盖面广,亲和力比较强;语言生动,通俗易懂,可读性比较强;以案说法,论述周密,说理性比较强。而胡远宏则将这本书的出版发行,视为一名党员律师献给中国共产党九十华诞的礼物。
2013年1月,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远宏说法”系列丛书第2卷《有法有天》出版发行。时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副部长、全国普法办副主任张苏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时为该书作了序,指出该书具有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最新法律法规,普及最新法律知识,时代感强;贴近生活,由案说法,以法析案,通俗易懂;以小见大,系统介绍,触类旁通,法理性强等特点。他称赞胡远宏“作为一位执业二十多年的资深律师,长期坚持参与普法工作,精神可佳。”《法制日报》以“法律难题的生动解读”为题对该书进行了推介,称“该书将与普通百姓密切相关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及经常遇到或者可能遇到的法律难题,以案说法的方式,将其所涉及的法律知识进行详细的解释和评论,语言流畅通俗,倾向于口语化,将专业术语解说得易于接受和理解,贴近生活,贴近百姓,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和实用性。”而胡远宏则将这本书的出版发行,视为一个出生于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诞生之年的中国公民献给现行宪法颁布三十周年的礼物。
2016年7月,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远宏说法”系列丛书第3卷《法佑少年》出版发行。该书对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进行全面系统的宣传,基本上囊括了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的全部内容,堪称未成年人保护的通俗法律全书。甚至可以说,填补了全面系统阐述我国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方面的空白。而胡远宏则将这本书的出版发行,视为一位年逾花甲的老人献给广大未成年人一份薄礼。胡远宏在青少年普法和依法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方面做的事情,除在《城市周刊》“远宏说法”栏目发表有关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的文章百余篇并汇集成《法佑少年》一书外,常奔波于学校、幼儿园及乡村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还以律师身份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辩护,以中国青少年研究会会员、“江西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理论研究会”副会长的身份参与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理论研究,以法制副校长的身份履行指导和帮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等职责,以民间热心普法者的身份支持帮助萍乡市青少年学法用法栏目的创办。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远宏说法”系列丛书所发文章大多采取“案例+分析归纳+适用法律条文+点评+建议”的样式,以一两个案例为由头,以分析案例为切入点,以归纳方式指出问题的所在,以新旧法律比较作点评,把老百姓最关注、最贴近生活的身边事,以及工作、生产中经常遇到的和可能遇到的问题融入“说法”之中,让读者在阅读中提高法律素质。在注重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进行阐述的同时,作者还适当进行了一些法理的阐释,将某一法律知识点从广度和深度进行一定的挖掘,力求将该法律知识点上的最新信息及最新研究成果介绍给读者,法律专业人士看了也会有所裨益。
时年85岁高龄的离休老干部徐衍同志读了“远宏说法”系列丛书后,留下两句感言:“远瞩高瞻,法从身边事说起;宏观博览,文自平淡中出奇。”后又以《读“远宏说法”》为题赋诗一首,诗曰:“高瞻远瞩善说辞,法界人称大律师;一事一议为解惑,深入浅出具巧思。”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远宏说法”系列丛书经新华书店在全国发行后,产生了很好的社会影响,有些地方的普法办积极推荐该丛书作为“六五”、“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参考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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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胡远宏律师先进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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