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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

时间:2021-04-22 13:28:23 网站:公文素材库

乡镇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和县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依据《__市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__年,全乡安全生产事故总量进一步下降,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不发生重大以上事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基础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部门依法履职、监管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各级各部门组织领导、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防控安全风险和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责任、措施更加精准、有效,安全准入制度得到严格落实,非法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从业人员及全社会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得到普遍提高。

  二、工作任务

  (一)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

  1.健全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和事故隐患排查分级标准体系。进一步落实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管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特种设备、涉氨制冷、粉尘涉爆等行业领域以及城镇建设运行安全等进行系统性风险评估,根据各类高危行业领域存在的主要风险隐患可能导致的后果,查找隐蔽致灾因素,并结合行业实际,研究制定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辨识、评估、分级标准,为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提供依据。

  2.全面排查评定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等级。在深入总结分析我乡近几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和趋势的基础上,每年排查评估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依据相应标准,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分别确定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并建立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数据库,切实解决“想不到、管不到”的问题。

  3.建立实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按照“行业优先、属地为主、科学评定、分类指导、动态管理”的原则,分区域、分级别、网格化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监督管理。明确落实每一处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管责任,强化风险管控技术、制度、管理措施,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机制,定期进行区域性、行业性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发布预测预警信息和风险管控措施。落实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岗位责任,建立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明白卡”制度。

  4.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建立自查、自改、自报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覆盖政府、部门和重点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等信息的互联互通和数据交换共享,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

  (二)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

  1.非煤矿山。在严把准入关的基础上,重点做好相关企业复工验收工作,对不符合复工标准的,一律不得开工生产。坚决杜绝非法生产、私挖滥采和非法盗采;加强对矿山、地质勘探、选矿厂、露天采石厂以及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的安全检查,要求企业必须按照规范进行开采作业,对证照不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

  2.危险化学品。彻底排查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企业在安全生产和废弃处置中存在的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判,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明确解决问题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加强对“两重点一重大”的监督管理,彻底打击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过程中的非法违法行为。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以及学校、医院、物流园区、快递企业等行业的库(堆)场、车站、危险化学品罐区、实验室、生产使用车间、经营存储场所等危险化学品重点区域。

  3.烟花爆竹。重点检查已经取缔或烟花爆竹传统生产区域是否存在地下生产、非法生产情况,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要严厉打击、坚决取缔;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储存仓库进行严格检查,确保储存安全;严格审核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道路运输资质,查处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燃放行为;严格按照《关于印发<__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呼政发〔20__〕205号)的要求,控制常年零售点数量,严格规范常年零售企业的经营行为。

  4.城镇燃气。重点强化天然气、石油液化气的储存、经营和使用安全,严厉打击非法储存、经营、运输及建设施工破坏管线行为;要对管道管网安全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排查整治压力管道、老旧管网和各类饭店燃气供应和使用安全。

  5、消防火灾。重点加强医院、学校、饭店、文体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保证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格大型集会等群众性活动审批,妥善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事故发生;排查整治各类工业企业的消防安全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人员教育培训是否应知应会、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是否到位;重点打击整治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行为,违规住人等问题;检查敬老院、福利院、特殊教育学校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防火场所电线和配电设施老化,容易导致电线短路引发火灾的问题。

  6.道路交通。重点开展客车、旅游包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公路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检查企业资质、企业安全隐患整改、车辆技术状况、驾驶员准入及管理、车辆动态监控装置安装使用情况;打击客车非法营运、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等行为;打击危化品运输车辆非法运输、非法改装、违法挂靠、违规装载等行为;加强对重型货车、农用车的监管。

  7.建筑施工。要对房屋建设、交通建设和城镇工程进行重点检查和监管,做好相关企业复工验收工作,对不符合复工条件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要重点检查法定建设程序是否履行、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并加强对建筑工地现场安全监管,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触电等措施;打击无资质施工、非法转包、分包、挂靠及施工现场“三违”行为。

  8.工贸行业。加强对涉及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劳动密集型等企业的安全监管。粉尘爆炸、涉氨制冷、受限空间作业是工贸行业容易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重点,要重点加强监管,多督促,勤检查。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隐患分级管理的范围和责任,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9.特种设备。重点对锅炉压力容器、大型娱乐设施、气瓶充装、电梯索道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查看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检验情况及检验后隐患整治情况,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及人员到位情况,安全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准备情况;严厉打击非法使用、无证操作、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等行为。

  (三)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1.严格规划准入。探索建立安全专项规划制度。把安全规划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和城镇发展总体规划。加强城乡规划安全风险的前期分析,完善城乡规划、设计和建设的安全准入标准,研究建立招商引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严格高风险项目建设安全审核把关,科学论证高危企业的选址和布局,严禁违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在高风险项目周边设置人口密集区,从源头上杜绝和防范安全风险,消除重大隐患,增强城镇防范和抵御事故风险的能力,提高城镇本质安全水平。

  2.严格规模准入。根据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和地方标准,结合我县实际,明确高危行业企业最低生产经营规模标准,严禁新建不符合最低规模要求的小企业。建立大型经营性活动备案审批制度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预警制度,严格控制人流密度。推动实施劳动密集型作业场所空间物理隔离技术工程,严格限制劳动密集型作业场所单位空间作业人数。

  3.严格工艺设备和人员素质准入。实施更加严格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安全标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和工艺,对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一律不准投入使用。明确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专业素质及年龄、身体状况等条件要求,完善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准入制度。

  4.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紧密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要求,研究细化安全生产相关配套措施,严格安全生产标准条件,依法关停退出达不到安全标准要求的产能和违法违规企业,及时注销到期不申请延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时关闭经停产整顿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通过资金奖补、兼并重组等途径,引导安全保障能力低、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企业主动退出。

  (四)切实做好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

  1.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部门之间、政企之间应急协调联动制度,加强安全生产预报、预警。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加强制度化、全员化、多形式的应急演练,严防盲目施救导致事态扩大。强化落实预案管理、事故信息报告和应急响应责任,确保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援。健全事故现场救援统一指挥机制,建立完善应急现场危害识别、监测与评估机制,规范事故现场救援管理程序。加强员工岗位应急培训,健全企业全员应急培训制度,针对员工岗位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培训,建立企业风险评估及全员告知制度,提升一线员工第一时间化解险情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2.严肃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类事故。继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企业黑名单”管理制度,强化生产安全事故问责。规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和提级调查制度。严肃查处瞒报、迟报事故行为。全面做好事故分析和通报工作,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用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单位有关负责人、主管人员以及其他负有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三、组织机构

  乡成立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领导小组,乡分管领导人组长,成员由各行政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担任,办公室设在乡安委办。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制定实施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开展构建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研究、安全风险机制研究、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规律对策措施研究;推广各地、各行业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加大安全新闻宣传、事故警示教育和网络舆情引导,提升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村要切实把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安全生产“牛鼻子”工程,摆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抓实抓好,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要成立专门机构加强组织协调,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健全推动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成效。

  (二)精准施策,落实工作措施。各行政村要紧紧抓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时机,推动高危行业比重下降,淘汰落后产能。对已明确的规划、规模、工艺技术装备、人员素质和人流密度等行业准入条件,要严格执行。对已制定的惩治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力措施,要严格落实,严防发生重特大事故。

  (三)加强督导,推动工作落实。要加大遏制较大及重特大事故工作成效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中的比重,建立跟踪督办制度,定期通报工作完成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加快各项工作推进步伐。各行政村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指导工作措施落实,确保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取得实效。

  (四)明确责任,按时报送信息。各行政村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并将本村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时上报乡安委办,并对本村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乡安委办反馈,以便乡安委办集中向县安委办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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