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文物的保护,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强化文物安全措施,根据《__市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文物安全责任及开展隐患排查相关事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严格落实文物安全属地主体责任,消除文物安全隐患,强化文物安全措施,堵塞文物安全监管漏洞,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文物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提升新时期文物安全工作水平。
二、基本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职责到人”的原则,实行文物安全责任制。
三、网格设置及网格职责
全县网格化文物安全体系实行县、镇、村三级管理模式,并确定相应负责任,明确其职责。
(一)网格划分
1.一级网格:以全县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一级网格,主要责任人为县文化和旅游局主要领导。
2.二级网格:以四个镇为单元建立二级网格,主要责任人四个镇主要领导。
3.三级网格:以村社区、文物使用单位为单元建立三级网格,主要责任人为村社区“两委”干部、文物使用单位负责人及文物保护协管员。
(二)网格职责
1.一级网格职责
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本县文物安全工作的落实、推进和监管工作,对二、三级网格的建立及日常运转进行监督与考核,组织二、三级网格单位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1)强化文物安全违法行为的巡查,对发现的文物安全违法行为、潜在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并通报相关管理部门,履行共同监管责任。拟定县内文物巡查计划,确定各级巡查任务及内容,不定期进行抽查,加强对文物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及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检查。
(2)组织开展文物“四有”(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记录档案、有保管机构)工作,对全县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四有”档案管理;对未经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同样要予以高度重视,严禁拆除、改建文物的事情发生。
(3)积级争取专项资金,强化文物保护工作,并负责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分配、落实、监管。
(4)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一线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能力,提高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2.二级网格职责
各镇负责实施本区域内文物安全监管和巡查工作,并及时上报一级网格;组织协调三级网格体系正常运行。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把文物保护及安全工作纳入各镇工作的重要议程,并确定村委专人为辖区内文物保护及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求切实保护好辖区内的文物,及时解决文物保护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2)指导、监督各村社区、文物使用单位严格落实三级网格文物安全巡查责任。
(3)定期向县文化和旅游局报告辖区内文物安全监管情况,突发和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4)做好文物保护宣传工作。通过座谈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村社区、广大群众普及文物保护相关知识与法律政策,提高文物保护责任意识,形成对文物“想保护、要保护、必须保护”的良好氛围。
3.三级网格职责
(1)严格遵守并积极宣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2)在文物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所在地镇政府的领导下,参与调查、了解文物保护单位基本情况,熟悉文物保护的基本要求。
(3)检查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状况以及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原有格局、环境景观和历史风貌的保护状况。
(4)对破坏、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附属文物的行为,破坏、污染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原有格局和环境景观、历史风貌的行为,擅自移动、拆除、污损、破坏文物保护标志等违法违章行为,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文物管理部门和县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局,并采取妥当方式予以制止。
(5)发现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受自然损坏现象或存在的自然损坏隐患,及时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并向文物主管部门报告。
(6)及时、准确地上报或反映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信息。对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至少每周检查一次,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上报县文管所。发现盗窃、盗掘、破坏文物等违法犯罪现象,及时报告文物主管部门和县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局,并积极协助文物、公安等部门做好查处工作。
(7)严守国家文物机密,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提供重要文物信息和资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网格负责人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周密部署,强化措施,迅速开展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明确责任落实。坚持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分解”“属地管理” 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要求开展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要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对每个网格内的责任单位与责任人实行定岗位、定职责、定考核奖惩机制,切实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奖惩分明。
(三)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提高群众对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知晓率、支持度的参与率。在县、镇、村醒目位置设置网格化管理工作范围、职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工作资料和管理服务职责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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