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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9-05-14 11:17:38 网站:公文素材库

针对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研判安全风险、制定管控措施、排查治理隐患,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类事故发生。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有兴趣的可以看一看。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重点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挂牌督办制度》、《关于深入开展高层和城市标志性建筑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切实推动全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规范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重大事故发生,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自治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正确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针对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研判安全风险、制定管控措施、排查治理隐患,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范围

    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覆盖全县各行业领域,尤其要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民爆、特种设备、农业机械等重点行业领域及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隧道桥梁、管线管廊、玻璃幕墙、燃气管道和城镇燃气等城市基础设施排查,加强对卫生、民政、教育、旅游、体育等行业部门安全监管,全面摸排养老机构、幼儿园、寄宿制学校、宾馆、体育场馆、城市标志性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面推进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双控机制,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把握主动权,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检查内容

    (一)生产经营单位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企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执行情况;新、改、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情况,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资格审查及安全管理、对企业协作、配套等相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条件审查情况等;非煤矿山防止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生产情况;危化品生产企业和大中型非煤矿山企业推进安全承诺公告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3.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情况。企业实际建立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责任制和考核评价机制情况;开展风险评估、管控及建立风险管理数据库情况;建立安全生产风险警示和预防应急公告制度情况。

    4.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影响安全生产的重点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的安全管控措施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风险辨识、安全评估、监控预警制度的建立及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从事危险性较大的作业以及在工艺或作业方法和作业条件发生改变时,特别是进行检修、维修、抢修作业时,事先进行危险因素的辨识分析和采取安全保障及应急措施情况;职业病危害防控情况;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

    6.应急管理。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定针对性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

    7.节日期间安全保障措施。节日期间连续生产企业,特别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民爆、电力和各类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安全措施情况。

    (二)各乡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其有关部门

    紧盯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领域和风险隐患集中的关键环节,有的放矢,精准施策,严密防控重大安全风险,有效整治各类事故隐患,以安全生产的大治理解决防范事故的大问题,开展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1.“两客一危”重点车辆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和安全隐患整治为抓手,全面开展“两客一危”重点车辆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方面,重点治理未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安全告知制度、客运实名制和“一票、一人、一证、一关卡”核查放行模式等突出问题。营运车辆方面,重点治理不落实安全检测、维护保养制度,不按规定使用或故意损坏卫星定位装置,不落实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或实行接驳运输等违法行为。危险货物运输方面,重点治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等问题。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方面,重点治理未开展营运驾驶员继续教育、案例警示教育等问题。(**县交通运输局负责)

    2.拖拉机非法载人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重点治理使用拖拉机、违反规定载人、超载、酒后驾驶、使用超长超宽挂车和拖拉机尾部未粘贴反光警示标志以及经检验、检查发现拖拉机存在事故隐患,拒不排除并继续使用等行为。治理拖拉机无牌照、未检验合格、无驾驶证件驾驶、擅自拼装、改装拖拉机以及拖拉机挂车等行为。治理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证书和牌照,或者使用其他拖拉机证书和号牌的行为。(**县农机局负责)

    3.道路交通典型违法行为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重点对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货运车辆、校车、“营转非”车辆等六类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情况进行集中清理。治理重点车辆安全状况及反光膜、紧急切断装置、限速装置存在的问题。对大中型客货车辆驾驶人的交通违法、驾驶资格等情况进行集中清理,治理重点车辆驾驶人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六类重点车辆”联合执法力度,严查“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对重点车辆所属企业及驾驶人交通安全隐患“大曝光、大教育、大警示、大直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

    4.人员密集场所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以人员密集场所、公共活动场所、高层建筑、连片物流仓储场所、九小场所和群租房为重点,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治理。在人员密集场所方面,重点治理未办理消防合法性手续,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维护保养不到位,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常闭式防火门长期处于开启状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在高层建筑方面重点针对高层建筑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封闭楼梯是否正常,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照明、喷水灭火系统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消防控制室设备是否正常等进行逐一排查。在连片物流仓储场所方面,重点治理未办理消防合法性手续,储存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违规搭建使用彩钢板建筑,消防器材设施、用电设备、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储存物品与仓库火灾危险等级或种类不符等隐患。在九小场所和群租房方面,重点治理设置“三合一”场所,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违规搭建彩钢板建筑、可燃门斗门廊,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违规在室内停放电动车或充电。公共娱乐场所重点治理违规用火用电、留宿住人、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等隐患。(**县消防大队负责)

    5.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重点治理企业检维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动火、高处、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吊装等特殊作业规范执行不严格,不严格执行各类危险作业安全规程,检维修承包商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施工人员随意变更、作业内容及作业点随意变更、风险控制措施不落实,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作业监护人、施工人员等工程施工及技术服务承包商人员不熟悉化工企业工艺、设备和涉及危险有害物料情况等问题。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及相关设备在不停产、不退出危险有害物料状况下的抢修作业。未实施氧气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分析和清洗置换工作等隐患。(**县安监局、治安大队负责)

    6.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以全面深入治理重大隐患为抓手,有效遏制坠罐跑车、中毒窒息、冒顶片帮等典型事故的发生。在防范坠罐跑车事故方面,重点治理提升系统的防坠器、阻车器等安全保护装置或者信号闭锁措施失效,未按规定对提升运输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和日常维护保养等安全隐患。在防范中毒窒息事故方面,重点治理未配齐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和自救器,未按照设计要求建立机械通风系统或风速、风量、风质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井下动火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爆破作业后未及时检测和监测爆破地点有毒有害气体情况等安全隐患。在防范冒顶片帮事故方面,重点治理巷道或者采场顶板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支护措施,未对严重地压条件采取预防地压灾害措施,未按照设计要求对生产形成的采空区进行处理,矿房、矿柱参数不符合要求等安全隐患。(**县安监局负责)

    7.建筑施工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重点治理施工单位未严格落实预防高处坠落措施,施工各阶段高处坠落危险源管理、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治理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配备情况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现场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和用具,未严格落实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学习教育和相关安全技术交底,“三宝、四口、五临边”现场安全防护情况及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标准等隐患。

    (**县住建局负责)

    8.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限空间作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重点治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在安全教育方面,重点治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扎实,作业人员缺乏有限空间作业基本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等问题。在隐患排查治理方面,重点治理未对作业现场进行通风,未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未佩戴防护装备进行作业,没有防护人员监护的情况下组织作业等隐患。在防护用品配备方面,重点治理作业人员缺乏必要的自救器、防毒面具等防护装备和气体检测监控仪器等问题。在应急处置方面,重点治理未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在发生事故后盲目施救等问题。(**县住建局负责)

    9.矿产资源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重点查处和打击各类非法和违法开采活动,防止已关闭矿山“死灰复燃”,严肃查处和着力打击超层、越界开采、无探矿权、采矿权证擅自勘查、开采、以采待探等违规违法行为,坚决防止非法盗采造成的安全事故,协助县安委会坚决打击关闭和停产整顿矿山擅自恢复生产行为。(**县国土局负责)

    10.旅游景区安全设施。重点治理景区内缆车、索道、娱乐休闲主题机械设施设备等未履行相关审批和年度安检手续、安全证照不齐全、旅游从业人员未安全培训上岗等问题。治理旅游景区陡坡、驿站等危险地段区域安全设备设施不完整,未设置安全告示牌等紧急安全防护设施等问题。治理旅游景区未根据地形地貌、气候、游览环境等条件有针对性地配备安全救护设备,以确保有游客遇险时能够及时实施救护作业等问题。治理消防设施未落实定期检查制度,损坏的消防设施未及时修缮、更换等隐患。(**县旅游局负责)

    11.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以全面深入治理重大隐患为抓手,重点治理超期未检、未办理注册登记投入使用等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电梯安全方面,全面排查治理医院、商场、大型城市综合体等公众聚集场所和高层住宅电梯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治理没有物业管理、维护保养、维修资质“三无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全方面,加大对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隐患排查和治理,加强运营使用单位自查自纠和制造企业回访,重点治理大型游乐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造成的安全隐患。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安全方面,重点治理非法充装、无证充装、充装超期未检气瓶、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等违法行为,重点治理未落实液化石油气钢瓶实名制充装、未开展移动式压力容器金属二维码信息化管理等问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12.民爆物品运输使用环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重点治理涉爆单位未建立健全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责任制,未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未落实储存仓库人防、物防、技防、犬防等措施,未严格落实购买使用环节的领用、清退、登记规定制度等问题。治理爆破运输、作业现场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漏洞,违反规定使用非民爆物品专用运输车辆运输民爆物品,未严格落实末端运输专用车辆只能为本单位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规定,未严格落实民爆物品运输全过程武装押运。未严格落实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系统流向登记和手工台帐登记工作,未按照《爆破安全规程》由未取得爆破员资格证书的人员违规操作,未按照规程完善炮眼布置图、装药量计算,雷管和炸药混放,未严格落实涉爆从业人员培训制度等问题。治理停工、停产的矿山、爆破作业现场,未及时清退民爆物品,严厉打击出租、出借、转让民爆物品等各类违法行为。(**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负责)

    13.校园安全设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重点治理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不落实学习培训规定、危险化学品存储设备不符合要求使用、储存废弃危险化学品未及时进行处置等问题。严格治理学校宿舍楼、教学楼、图书馆、餐厅等未依法办理消防安全合法性手续,擅自投入使用的重大隐患。治理校车无资质、无牌照、未按规定检测、驾驶人员资质不达标、“三超一疲劳”等各类违法行为。(**县教育局负责)

    14.文化活动场所安全管理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重点治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馆、老年活动中心、文化站(室)等单位用电安全、消防安保设施设备不按规定配备、维护、运行和未办理消防合法性手续等问题。治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和演出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用电安全、消防安全通道不畅通、设施设备损坏失效和未办理消防合法性手续等隐患。治理未严格落实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生产安全审批报备和组织活动未落实相关人数限制、应急预案防控措施等隐患。(**县文体广电局负责)

    15.重点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结合“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在建材、金属冶炼、水泥制造等行业企业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查处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未定期检测、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超标但未申报、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超标但未采取有效工程或个体防护措施等违法行为。(**县安监局负责)

    16.各乡(镇)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职责。同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监督检查。(**县各乡(镇))

    四、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6月25日)

    各乡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动员部署,落实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进度安排。

    (二)工作推进阶段(6月25日至6月30日)

    各乡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要以“事故风险清晰可控、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应急救援科学有序、防控体系运行有效”为目标,对本行业领域和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指导企业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开展自查自改,治理各类安全隐患。

    (三)督查抽查阶段(7月1日至11月30日)

    各级人民政府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组成综合督查组,实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依法整改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组织对本行业领域相关情况进行督查、抽查,确保治理工作落实到位。县安委会适时派出督查组对各单位、各部门动员部署、方案制定和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总结评估阶段(12月1日至12月25日)

    各乡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各部门要对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措施,形成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各乡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分领域、分系统、分行业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二)严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乡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于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县安委会将对其挂牌督办。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严格执法,依法实施处罚。对屡教不改、抗拒执法的要依法严厉处罚,并列入“黑名单”。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加强联合执法,按照“四个一律”原则依法严厉查处。

    (三)加强宣传,引导社会参与。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动员引导广大干部和社会公众全员参与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公开曝光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

    (四)夯实基础,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源头管控”原则,以实施系统风险管控为导向,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信息化为引领,以基础建设为支撑,逐步建立格局完善、系统完备、运行顺畅、保障高效、手段科学的安全生产风险预防控制体系;要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执法检查“四个清单”管理措施,逐步构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请各乡(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报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有关情况:

    1.6月25日前报送活动方案和动员部署工作情况,6月3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自查情况和相关见证材料;

    2.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从7月份开始,每月25日12:00时(北京时间)前报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统计表》(见附件);

    3.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发现的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4.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总结于2018年12月30日前报送并将检查情况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联系电话:**(带传真)

    邮箱:**

    **县安全生产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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