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材料应包括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附件材料,实施方案实行单个项目简单装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关于申报2018年市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有兴趣的可以看一看。
根据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农综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市级2018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有关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18〕50号)精神,现将我县申报2018年市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县范围内的农(大)户、家庭牧场、专业合作社、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要求
坚持“公开申报、竞争立项”原则,由项目业主自主申报,按照《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方案》(渝农改办〔2016〕1号)相关规定执行,并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三、申报范围
主要支持家庭牧场、农牧循环示范等肉牛产业链建设项目。
四、支持方式
采取财政资金直接补助形式,实行先建后补。
五、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从即日起至2018年9月15日18时止。
六、申报地址
**县三合街道名山大道178号(畜牧兽医局301办公室)
七、咨询电话
023—******016
八、申报程序
(一)乡镇初审。农业经营主体申报的项目需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推荐申报。
(二)部门预审。由县畜牧兽医局相关站所、科室进行项目预审。
(三)专家评审。县畜牧兽医局会同县财政局按规定以竞争立项方式,组织专家评审。
(四)备案公示。对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在**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项目申报材料应包括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附件材料,实施方案实行单个项目简单装订。所需材料及项目报送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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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市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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