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长效管理,防止问题反弹,真正解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全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总体水平进一步提升,推动民政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市民政局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从2017年11月20日起对市民政局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集中巡察。2018年3月12日就巡察情况向我局进行了反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对我局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重点、全面改进和做好今后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局党委高度重视,对照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在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症结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总体目标
要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坚持举一反三,切实补齐短板;坚持从严治党,严格执纪问责;坚持长效管理,防止问题反弹,真正解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全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总体水平进一步提升,推动民政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整改内容、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关于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的问题
一是对下督导检查不到位。
1、党委对基层单位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部署要求多,督导检查少,推动落实不力。
整改措施:成立市民政局学习督导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委书记担任,其他分管处级干部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部,抽调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办公室日常工作。建立市民政局学习督导检查制度,学习督导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带领办公室工作人员坚持每月深入基层党支部检查督导。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和基层党支部反馈,并限期整改,对于没有及时整改到位的报局党委研究处理,情节严重的予以组织处理。对于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先进学习典型,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并给予精神与物质鼓励。
整改时限:4月底,责任部门:党群工作部,责任人:鲍利军,主管领导:王建华、王昌申、林广辉、徐利军、曹国斌
2、班子成员到基层单位宣讲十九大精神的次数比较少,以上率下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措施:制定《局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季度安排一次中心组学习,围绕学习内容开展交流研讨,使班子成员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班子成员在自己学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同时,深入到分管单位,结合单位特点,积极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每两个月至少宣讲一次,推动基层单位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将班子成员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纳入党员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年度述职时要向全局干部职工报告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情况,接受考核评议。
整改时限:4月底,责任部门:党群工作部,责任人:王建华、王昌申、林广辉、徐利军、曹国斌,主管领导:刘东
二是学习氛围不浓厚。
3、救助站、福彩中心等支部和党员对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重业务工作、忽视理论学习问题。
整改措施:各党支部要切实负起党建主体责任,根据本单位特点,制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理论知识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讲座和研讨相结合,加大学习频次,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学原著、悟原理,努力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核心要义,真正领会思想精髓,以党的理论知识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本单位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从根本上扭转重业务工作、忽视理论学习的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责任部门:救助站、福彩中心等基层党支部,责任人:王志强、陆喜昌等基层党支部书记,主管领导:王建华、王昌申、林广辉、徐利军、曹国斌
4、开展学习活动不经常、不认真,学习记录不翔实。党员主动学习的热情不高,存在应付学习现象。
整改措施:局党委制定全局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培训计划、各党支部分别制定本单位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培训计划,按照计划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对于党中央、省市委重要决策部署、指示精神随时传达学习,增加学习的次数。加强学习纪律,落实签到、通报等基本制度,对于无故不参加学习、中途无故离开等不认真行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定期对参学人员进行考试,对于成绩差的党员干部责成其补学补考,严肃党员学习活动。使用专门学习记录本,详细做好学习记录;为党员配发学习笔记本,记好学习笔记,留痕备查。注重创新学习方式方法,采取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成果交流、心得展示等多种方法,把理论学习与健康有益的活动结合起来,在全局迅速掀起理论学习的热潮,使全体党员在活动中接受教育;采取激励措施调动党员干部学习积极性,在干部选拔任用、重要岗位人事安排上将业务理论素质作为重要必备条件考虑,真正体现能者上、庸者下。将党员参加理论学习出勤情况、学习效果作为本人工作业绩评价的重要参考内容;对于无故不参加学习,学习成绩排名靠后的党员在每月绩效考核时降低档次。
整改时限:4月底,责任部门:党群工作部、基层党支部,责任人:鲍利军、基层党支部书记,主管领导:王建华、王昌申、林广辉、徐利军、曹国斌
三是理论联系实际不紧密。
5、机关各科室和各基层单位对照十九大做出的战略部署主动对标对表不够,没有把十九大精神充分落实到和体现到做好2017年收尾工作和谋划好2018年思路举措之中。
整改措施:按照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单位进一步对标对表,把党的十九大对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省市对民政工作的要求和各自分管工作结合起来,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本着量力而行、积极进取的原则,深入谋划2018年工作任务,科学确定工作目标,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推动分管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整改时限:3月底,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单位,责任人:机关各科长、基层单位负责人,主管领导:刘东、王建华、王昌申、林广辉、徐利军、曹国斌
四是十九大精神学习掌握得不准确。
6、问卷调查中十九大精神、“四个伟大”“四个意识”“四个全面”答题准确率低。
整改措施:各党支部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使其不断增强政治意识,正确对待理论学习;进一步健全完善学习制度,落实学习考勤、个人自学、专题研讨、学习交流、学习档案、学习公示等制度,确保各项学习任务落到实处;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掌握应知应会的内容;严肃学习纪律,因事、因病无法参加学习的要及时补学,无故不参加学习的严肃问责;分层次确定党员干部、普通职工学习内容,党员干部要学深一层,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整改时限:4月底,责任部门:各党支部,责任人:各党支部书记,主管领导:王建华、王昌申、林广辉、徐利军、曹国斌
7、“四个意识”、“四个全面”答题不准确,反映出个别人员政治意识不强,学习态度不端正。
整改措施:查清将“有意识、无意识、下意识、潜意识”和“一个全面、两个全面、三个全面、四个全面”作为“四个意识”和“四个全面”的答案者身份和动机,采取适当的组织处理。通过这件事,深刻吸取教训,在加强党员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也要加强非党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使普通职工也能够掌握基本的理论知识。各党支部要在组织党员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吸收非党干部职工参加,避免出现睁眼瞎、理论文盲现象。
整改时限:4月底,责任部门:各党支部,责任人:各党支部书记,主管领导:王建华、王昌申、林广辉、徐利军、曹国斌
(二)作风建设不紧不严
一是“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8、党委对作风建设重视不够,2013年-2014年没有专题研究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整改措施:局党委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建立层层负责的工作责任机制;认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局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2次,根据民政部门特点,确定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深入开展以党风党纪为重点的廉洁从政教育,结合民政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涉及全局各项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如工程建设、财务支出等,坚持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深化权力规范运行和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对民政基层窗口单位城乡低保、殡葬等风险点监管,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工作环节的监督。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责任部门:党群工作部,责任人:鲍利军,主管领导:刘东、王建华、王昌申、林广辉、徐利军、曹国斌
9、局领导和莲花山公墓主任分别有20%和5%的公墓销售打折权,售价显失公正。殡葬服务价格收费不统一,自由裁量权过大。
整改措施:取消局领导和公墓主任公墓销售打折权,规范公墓销售行为,所有墓穴不再打折销售,按照政府指导价格将墓穴价格准确定位,一律执行“一口价”,对于位置不佳、长期销售不出去的墓穴,经局党委研究后形成折扣方案,在清明节、中元节期间做临时性惠民墓穴进行销售。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对于遗体存放、火化等服务和殡葬用品销售统一收费标准,执行“一口价”,不再给予减免。
整改时限:3月底,责任部门:莲花山公墓、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责任人:战云韬、李喜运、刘宝贵,主管领导:曹国斌
10、老年公寓、莲花山公墓负责人由编外人员担任,存在较大廉政风险。
整改措施:加强老年公寓、莲花山公墓负责人监督管理,针对老年公寓、莲花山公墓制定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确定老年公寓、莲花山公墓负责人最低财务审批标准,严格履行请示、审批程序。对编外人员,探索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
整改时限:4月底,责任部门:财务审计科、党群工作部,责任人:袁丹、鲍利军,主管领导:曹国斌、王建华
11、党委书记亲自检查指导和跟踪问效不够,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检查指导作风建设少,存在宽松软问题。
整改措施:局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作风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及时安排部署、认真检查落实,避免在党员学习、组织生活会上再次出现问题。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每月深入基层单位检查指导、跟踪问效。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业务工作和作风建设同部署、同检查、同督促,将作风建设要求及时传导到分管领域,对于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存在的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敢抓敢管,不留情面,使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予以提醒、批评、教育,在全系统党员干部中努力形成“五个好作风”,避免出现中梗阻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责任部门:党群工作部,责任人:鲍利军,主管领导:刘东、王建华、王昌申、林广辉、徐利军、曹国斌
12、2017年市民政局机关党支部召开的作风整顿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应参会的31名党员中仅10人到会查摆问题,被市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并责令重开。
整改措施:机关党支部重新改选了支委会,召开了全体党员大会,统一了思想认识,并重新召开了一次高质量的组织生活会。今后,机关党支部将引以为戒,按照规定要求严肃组织生活,认真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发挥好机关党建的龙头作用,为基层党支部做好表率。
整改时限:已经整改完毕,责任部门:机关党支部,责任人:王建华,主管领导:刘东
13、在全市作风整顿调查问卷抽查中,市民政局人员答题正确率仅为31%。
整改措施:去年在全市作风整顿调查问卷中发现民政局人员答题正确率低的问题后,局党委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了作风整顿专题推进会议,制定下发了《市民政局理论学习方案》,各党支部围绕作风整顿组织全体党员进行了认真学习,并采取以考促学的方式,推动党员干部准确掌握作风整顿知识。今年全市作风整顿启动后,我们将格外重视党员干部学习,有针对性地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作风整顿有关知识,让全体党员干部从思想上切实认识作风整顿的重大意义,决不在学习、答题上再出现任何问题。
整改时限:4月底,责任部门:党群工作部,责任人:鲍利军,主管领导:王建华
二是创新意识不强
14、派驻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参加市民政局党委会议少,到基层单位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线索少,警示教育力度小,监督执纪问责的成效不明显。
整改措施:派驻纪检组督促驻在部门加大对党纪党规及《国家监察法》的学习力度,提高干部职工的遵规守纪意识;利用到驻在部门参加会议时开展警示教育;组织驻在部门干部职工到七台河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形成震慑;及时参加民政局党委会议,派员参加驻在部门局务会议,认真履行党委成员职责。
整改时限:4月底,责任部门:市纪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组,责任人:阚晓明。
15、部分领导干部和机关科室、基层单位干部职工思想守旧,不愿学习,不会学习,习惯凭经验办事。
整改措施:局党委坚持把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制定理论业务学习计划,加密学习频次,保证学习时间,采取以考促学的方式,提高学习效果。局党委每月集中组织理论和业务学习各一次,各科室、单位分别结合各自工作特点,每月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不少于四次。通过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全面学习民政业务知识,使全局领导干部和机关科室、基层单位干部职工努力掌握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提高政治理论素养,用新理论、新思想武装头脑,开阔眼界,更新观念,指导工作。全局党员领导干部和中层科级干部要自觉克服以往的懒惰思想和靠老经验办事的惯性思维,养成勤于学习、勤于思考的好习惯,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把学习所得和自身工作结合起来,敢想敢为善为,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责任部门:党群工作部,责任人:鲍利军,主管领导:王建华
16、工作标准不高,缺乏干事创业激情和工匠精神,工作推着干,见招拆招,甘于平庸,在解决民办养老机构安全隐患等问题和推进社会救助、优抚安置、救灾救济、殡葬管理、社会福利等工作上改革创新、务实管用的招法不多,工作长期处于低水平重复状态。
整改措施:加强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教育,激发全局党员干部积极进取精神和干事创业热情,增强内生动力,培养争先创优意识,坚决克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工作推着干的错误心理,主动想事、谋事、干事。积极践行工匠精神,对工作高标准、严要求,精益求精,把严、细、实落到实处,坚决摒弃“差不多、过得去”“大其概”等不良风气,努力使工作标准、服务质量向群众期盼的目标看齐。面对不断变化的新形势,充分利用国家、省全面推进深化改革的有利时机,查弱项,补短板,加大民政领域改革力度,制定出台一批涵盖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基层政权建设等领域的改革文件,为推动民政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特别是以创新发展的眼光做好社会救助、民办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整治、殡葬服务管理等重点民生工作。在社会救助工作上,一是努力提高保障标准。城乡低保发放标准达到省规定标准,农村低保标准高于贫困线;城市低保财政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省规定标准,农村低保人均补助水平高于省规定标准;城乡特困供养标准达到省规定标准,分散供养标准达到集中供养标准的70%;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定和提高临时救助标准,最高求助标准可提高到5000元/户。二是全面构建我市社会救助“9+1+N”综合体系。制定出台《七台河市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方案》、《<七台河市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方案>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等文件,提高我市社会救助统筹层次,解决社会救助制度分散、统筹衔接不够、综合效能不高、对象认定不够精准等矛盾和问题。三是强化社会救助专项核查工作。不断扩充救助申请家庭金融资产核查合作单位,开展城乡低保、城乡特困和临时救助专项检查。在民办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整治上,巩固民办养老机构整治成果,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全市民办养老机构全部获得许可后合格运营,保证入住老人生命安全。在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行动中,开展星级评比。在殡葬服务管理上,继续实行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借殡葬管理体制改革时机,深入研究殡葬服务管理走向。
整改时限:4月底,责任部门:社会救助管理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优抚科、安置科、救灾救济科、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等科室和部门,责任人:杨艳玲、尤海燕、关士宇、王喜红、相峰、李喜运、刘宝贵等科室科长和基层单位负责人,主管领导:王昌申、徐利军、曹国斌等领导干部
三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17、领导干部坐机关办公多,到基层调查研究、检查指导、推动工作少,习惯以签文件、打电话、发通知代替部署工作,以听汇报代替检查落实。
整改措施:班子成员深入纠正“四风”,加强调查研究,每月深入基层不少于4天,及时了解情况,努力掌握第一手资料,面对基层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办法对策,推动重点、难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各基层单位负责人每人每年要拿出至少一份调查报告。强化深入实地、检查指导、督促问效,坚决克服坐办公室安排部署,不去实地检查验收的做法,通过以上率下转变作风传导压力,推动各项工作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
整改时限:4月底,责任部门:党群工作部,责任人:王建华、王昌申、林广辉、徐利军、曹国斌,主管领导:刘东
18、对基层单位干部职工的错误言行不敢批评,当“老好人”。
整改措施:增强班子成员政治意识和党性观念,严格以党章要求自己,强化世界观改造,勇于坚持正义,不怕得罪人,敢于同错误、不良现象作斗争,对分管单位干部职工的错误言行敢于批评,当场指出,自觉克服“老好人”思想。充分运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分管单位干部职工错误言行早提醒、早批评。切实发挥基层组织作用,经常针对干部职工存在的问题召开组织生活会,对错误言行进行剖析、批评教育,帮助其改正错误。
整改时限:4月底,责任部门:党群工作部,责任人:王建华、王昌申、林广辉、徐利军、曹国斌,主管领导:刘东
19、对自身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不敢拍板,凡事都让“一把手”定。
整改措施:强化理论学习,加强党性修养,长期坚持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不动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发挥党员领导干部主观能动性,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责任担当意识,敢抓敢管。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落实工作责任制,谁主管谁负责,对于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敢于拍板决定,及时推进督办,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汇报,由局党委会议讨论研究实施。
整改时限:4月底,责任部门:党群工作部,责任人:王建华、王昌申、林广辉、徐利军、曹国斌,主管领导:刘东
20、编外人员聘用管理不规范。进人随意性大,编外人员数量多素质低,裙带关系错综复杂,日常教育管理不到位。
整改措施:加强编外人员聘用管理,根据编外人员进入方式以及身份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已从2017年开始,停止编外进人,扎紧编外用人关。加强编外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制定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明确聘用人员权利、义务。加强工作人员绩效管理考核,将出勤、执行工作纪律、完成工作任务等内容纳入考核项目,每月工资和考核结果直接挂钩,避免考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建立淘汰机制,对于无法完成工作任务、多次违犯工作纪律、屡教不改、考核排名靠后的工作人员予以解聘,严肃单位日常管理。
整改时限:4月底,责任部门:党群工作部、基层单位,责任人:鲍利军、基层单位负责人,主管领导:王建华
21、历史积累的编外人员养老保险、人多编少矛盾突出等问题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核编工作不透明,编外人员意见大。
整改措施:积极研究探讨编外人员养老保险解决办法,按照政策将编外聘用人员全部转为企业养老保险,从根本上解决人多编少的矛盾;今后进人采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的方式,从根本上解决核编不透明的问题。
整改时限:6月底,责任部门:党群工作部,责任人:鲍利军,主管领导:王建华
22、200多名编外人员多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整改措施:根据编外人员进入方式以及身份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整改时限:4月底,责任部门:党群工作部、基层单位,责任人:鲍利军、基层单位负责人,主管领导:王建华
四是工作不够严谨细致
23、党政公章没有严格执行使用审批登记制度,日常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措施:局机关、各单位设专人管理印信,并认真执行印信管理审批登记制度,履行审批手续,堵塞管理漏洞。
整改时限:4月底,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基层单位,责任人:鲍利军、基层单位负责人,主管领导:王建华
24、2014年莲花山公墓墓地工程、2015年殡葬服务中心新建焚烧塔工程等10余项工程预(结)算书、竣工结算总价单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没有加盖公章,法人代表、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等没有履行签字手续。
整改措施:完善2014年莲花山公墓墓地工程、2015年殡葬服务中心新建焚烧塔工程等10余项工程手续,预(结)算书、竣工结算总价单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补盖公章,法人代表、审核人、技术负责人履行签字手续。今后要完善工程预(结)算书、竣工结算等材料签字盖章手续管理,确保施工预结算、竣工材料手续齐备。
整改时限:4月底,责任部门:莲花山公墓、殡仪服务中心,责任人:战云韬、刘宝贵,主管领导:曹国斌
25、个别工程预(结)算书在只有一个造价员名章的情况下,就办理了财务入账手续。
整改措施:查清该工程情况,完善工程手续;对全系统工程入账手续进行一次检查,查缺补漏,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整改时限:4月底,责任部门:各基层单位,责任人:基层单位负责人,主管领导:王建华、王昌申、林广辉、徐利军、曹国斌,
26、琼晟堂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等单位食堂采购有白条入账现象。
整改措施:完善财务制度,坚决杜绝单位食堂采购等白条入账现象。琼晟堂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现已成立职工食堂,所有票据按财务相关要求入账。
整改时限:4月底,责任部门:琼晟堂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责任人:李喜运、刘宝贵,主管领导:曹国斌
27、局机关使用慈善资金救助困难人员没有制定工作流程,审核不严密,缺少必要的佐证材料,仅在困难人员递交的申请书上就履行了资金审批发放手续。
整改措施:制定《七台河市民政局慈善捐赠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重点加强对捐赠资金的使用管理,规范资金筹集和使用程序,健全审批审核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好困难群众的救助帮扶工作。此办法规定了慈善资金救助困难人员工作流程、基本手续和相关佐证材料,做到严格审批。
整改时限:4月底,责任部门:财务审计科、社会福利科,责任人:袁丹、尤海燕,主管领导:曹国斌、徐利军
五是严格自律意识不强
28、个别领导干部对己要求不严,迟到早退,坐不住班,没有起到带头作用。
整改措施:严格教育领导干部遵守工作纪律,和干部职工一样签到,杜绝迟到早退、中途离岗等现象,在全局干部职工中起到好的带头作用。在全系统倡导“早到十分钟、晚走十分钟”,全面加强工作纪律管理。
整改时限:3月底,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责任人:王建华、王昌申、林广辉、徐利军、曹国斌,主管领导:刘东
29、福彩中心等基层单位人员存在无故脱岗、工作时间躺沙发休息、吃水果、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等现象。
整改措施:由福彩中心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干部职工会议上做出深刻检讨。各单位以此为鉴,进一步从细修改完善职工纪律规定,对于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严肃问责。由市纪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组对各单位干部职工普遍进行一次工作纪律警示教育。
整改时限:4月上旬,责任部门: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等基层单位,责任人:陆喜昌等基层单位负责人,主管领导:王建华、王昌申、林广辉、徐利军、曹国斌
(三)党的建设不实不强
一是重业务轻党建问题普遍存在
30、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的主业意识不强,主动研究谋划党建工作少,处于被动应付状态。
整改措施:树立党建工作是第一工作职责、抓好党建工作才能抓好业务工作的理念。局党委切实把党建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主动谋划党建工作,年初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年中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分析,年末召开专题会议述职评议考核,平时坚持经常性检查,做到党建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验收,牢牢把党建工作抓在手中,推动全局党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基层党支部要认真落实局党委党建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特点,认真执行党建工作制度,根据民政工作实际,精心设置党建活动载体,从4月份开始,每月确定一个专题,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有机融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党建活动,切实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整改时限:3月底,责任部门:党群工作部、各党支部,责任人:鲍利军、各党支部书记,主管领导:刘东、王建华、王昌申、林广辉、徐利军、曹国斌
31、党组织书记投放在党建工作上的时间精力不足,亲自部署、检查指导、跟踪问效、推进落实不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
整改措施:各级党组织书记深刻反思、切实将工作精力倾向于党建工作,对党建工作亲自部署、检查指导、跟踪问效、推进落实,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委书记要及时安排部署党建工作任务,坚持每月检查指导一次党建工作,两个月听取一次党建工作汇报,跟踪督促落实党建工作。各党支部书记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局党委党建工作部署,及时安排、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并确保党建工作在基层党支部得到有效落实。建立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与干部使用直接挂钩,对于认真履职、工作成效明显的予以重用,对于不认真履职、工作滞后的予以组织调整。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责任部门:各党支部,责任人:各党支部书记,主管领导:刘东、王建华、王昌申、林广辉、徐利军、曹国斌
32、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对分管领域党建工作安排部署和督办落实不力。
整改措施:班子成员要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落实“一岗双责”,分工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加强对联系点的党建工作指导监督,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形成“人人有任务,个个担责任”的党建工作新格局;建立党建工作督导督查机制,通过例行督导和明察暗访,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督促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每半年对基层党组织进行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督查考核,确保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办同检查同考核,切实把党建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责任部门:党群工作部,责任人:王建华、王昌申、林广辉、徐利军、曹国斌,主管领导:刘东
33、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依然存在“两张皮”现象。
整改措施: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有机融合,积极开展理想信念“筑基工程”“做表率、当先锋”活动,组织开展党员承诺践诺,在窗口单位普遍设立党员责任区和党员先锋岗,开展“佩戴党徽亮身份”“党员挂牌上岗”,深化社会组织“亮晒评”活动,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业务工作开展。以党支部为单位,深入开展在职党员“岗位进社区”活动,督促本单位在职党员深入社区服务居民、切实发挥应有作用。
整改时限:4月底,责任部门:党群工作部、各党支部,责任人:鲍利军、各党支部书记,主管领导:刘东、王建华、王昌申、林广辉、徐利军、曹国斌
二是党委班子自身建设不力
34、2013年以来,福寿园老年公寓热网改造工程等31个项目及其累计13,632,411.02元大额资金使用没有上党委会集体研究,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弱化。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修改完善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议事制度,坚持大额资金使用、工程项目实施由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挥党委核心作用。制定《全市民政系统工程项目资金及采购招投标管理实施办法》,加强我市民政事业单位项目资金管理、工程建设和大宗采购业务招投标管理,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提高规范化程度,发挥资金最大使用效益。
整改时限:4月底,责任部门:财务审计科,责任人:袁丹,主管领导:曹国斌
35、2016年和2017年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会前谈心谈话不充分,班子成员相互批评和自我批评不疼不痒、缺少辣味,班子集体和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问题查摆不深入,缺少事例支撑,原因剖析不深刻,整改措施不具体,操作性不强。
整改措施:针对此次巡察反馈的问题,拟在4月上旬召开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围绕巡察反馈的意见主动认领问题,重点解决抓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业意识不强、工作积极性不高、创先争优意识不浓、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等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要求,切实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做到谈心谈话透彻、充分,为开展相互批评打下坚实基础;班子集体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挖掘问题及原因深刻,见人见物见思想,用实际例子做支撑,整改措施具体、操作性强,没有虚空飘;认真开展批评和相互批评,不遮不掩,一针见血,红脸出汗,切实达到交流思想、消除隔阂,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形成合力、推动工作的目的。
整改时限:4月底,责任部门:党群工作部,责任人:王建华、王昌申、林广辉、阚晓明、徐利军、曹国斌,主管领导:刘东
36、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三学三建”活动不够扎实,《县处级干部履职情况写实簿》内容填写不具体。
整改措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扎实开展“三学三建”活动,采取集中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继续认真学习党章党规,认真填写《县处级干部履职情况写实簿》,准确反映业务工作、抓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参加组织生活等情况。
整改时限:3月底,责任部门:党群工作部,责任人:王建华、王昌申、林广辉、徐利军、曹国斌,主管领导:刘东
37、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五在支部”要求不到位,表率作用不突出。
整改措施: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党建工作意识和党员意识,认真落实“五在支部”要求。按照规定带头参加基层党支部组织的党员大会、党课、主题党日活动,带头学习党章党规,带头研讨交流;每年至少为基层党支部党员上两次党课;按时参加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坚持经常深入基层党支部检查指导党建工作,做严格执行支部党建制度的表率,在推动所在支部落实党建制度的同时,示范带动其他党员干部。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责任部门:党群工作部,责任人:王建华、王昌申、林广辉、徐利军、曹国斌,主管领导:刘东
三是组织生活规范化建设不到位
38、大多数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不经常、不认真、不严格、不规范。
整改措施:各党支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照规定要求,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党课,党课课件报局党委备案;制定主题党日活动计划,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规范“三会一课”内容,切实发挥应有作用,避免流于形式。通过严肃“三会一课”制度,强化党员管理,加强党员约束,增强党员党性观念和党员觉悟。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责任部门:党群工作部、各党支部,责任人:鲍利军、各党支部书记,主管领导:刘东、王建华、王昌申、林广辉、徐利军、曹国斌
39、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服务不力,部分党支部书记和党员对“两学一做”“三会一课”等党建常识掌握的不准确。
整改措施: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监督服务,健全完善党员管理、教育、监督制度;加强支委会成员和全体党员党建业务培训,使支委会成员熟练掌握党建基础知识,全体党员准确掌握应知应会党建知识,提高支委会成员和全体党员党建知识水平。
整改时限:4月底,责任部门:党群工作部、各党支部,责任人:鲍利军、各党支部书记,主管领导:刘东、王建华、王昌申、林广辉、徐利军、曹国斌
40、党组织“六化双增”“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质量不高,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措施:持续推进“六化双增”,继续树立“一切到支部”的工作理念。推进组织设置科学化,在原有党组织设置的基础上,成立春晖养护院院民临时党支部,将在院党员院民组织起来。推进组织生活规范化,解决部分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不规范、不经常的问题,全局80%党支部达到组织生活规范化建设标准。培育儿童福利院先进典型,让各基层党支部学有目标,赶有榜样。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好党章党规、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升党员干部素质。推进服务群众经常化,组织党员参加“在职党员岗位进社区”、社会公益服务活动,在服务群众中展示民政党员形象。推进活动阵地堡垒化,强化党建活动阵地功能,把全体党员吸引到活动阵地来,发挥示范作用。推进考核评价体系化,出台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细化考核项目,认真对标对表,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更好地推进党建工作提档升级。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责任部门:党群工作部、各党支部,责任人:鲍利军、各党支部书记,主管领导:刘东、王建华、王昌申、林广辉、徐利军、曹国斌
41、支部活动记录等党建基础材料不健全,莲花山公墓、社会救助站等基层单位存在党建资料弄虚作假、应付检查现象。
整改措施:统一规范党建基础档案材料,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建活动等方面完善档案资料。各党支部安排固定人员管理党建档案资料,随时补充完善。对莲花山公墓、社会救助站等基层单位党建资料弄虚作假的问题,严肃进行批评教育,避免以后类似情况发生。
整改时限:4月底,责任部门:党群工作部、各党支部,责任人:鲍利军、各党支部书记,主管领导:王建华、王昌申、林广辉、徐利军、曹国斌
42、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能力素质较低,不能完全胜任工作需要。
整改措施:加强基层党务工作者业务知识培训,2018年计划组织3-4次党建知识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队伍能力素质,更好地适应工作需要。
整改时限:5月底,责任部门:党群工作部,责任人:鲍利军,主管领导:王建华
四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
43、2013年以来,党委研究任用干部事项没有使用市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专用记录本。
整改措施:从现在开始,党委研究任用干部事项使用市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专用记录本。
整改时限:3月底,责任部门:党群工作部,责任人:鲍利军,主管领导:王建华
44、干部任用文书档案材料不完整、不规范。
整改措施:从现在开始,规范干部任用文书档案材料并保存好备查。对以前的任用文书档案材料进行检查、完善。
整改时限:3月底,责任部门:党群工作部,责任人:鲍利军,主管领导:王建华
45、个别人事档案干部任免审批表信息填写不准确,缺少提职考察材料。
整改措施:从现在开始,准确填写人事档案干部任免审批表信息;核查档案,对于缺少提职考察材料的立即补入档案。
整改时限:4月底,责任部门:党群工作部,责任人:鲍利军,主管领导:王建华
46、存在鲍利军、杨艳玲、刘宝贵、陆喜昌、朱景杰5人混编混岗任职问题。
整改措施:认真研究历史遗留的混编混岗问题,能够理顺的马上予以理顺,不能够马上理顺的纳入日常抓紧理顺。
整改时限:4月底,责任部门:党群工作部,责任人:鲍利军,主管领导:王建华
三、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建巡察整改工作办公室。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局党委书记为全局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分管领域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工作,根据各自承担的整改任务,具体抓好落实。各科室、基层单位负责人为本科室、单位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根据巡察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二)明确整改任务。局党委班子和各科室、基层单位要把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认真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制定切实可行、具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确保整改工作快启动、快见效。局党委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各基层单位负责人要发挥示范作用,迅速行动,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带头指导好科室、基层单位整改,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把巡察组的意见和建议转化为真抓实干的实际行动。要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围绕薄弱环节和不足方面,举一反三,着力形成靠制度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加大检查力度。要及时公开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让全体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知晓,自觉接受监督。各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基层单位要定期检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梳理存在的问题,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局巡察整改工作办公室要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对解决问题的进度、质量进行全程督查,及时通报,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四)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找准共性问题,着力在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上下功夫,有针对性地强化权力制约,健全完善一系列管理制度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实现管理制度化、程序规范化、考评科学化,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为全面深化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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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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