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买卖一直是我国重点工作的对象之一,对于一切不合法行为要大力打击,对于烟草专卖局的党务工作我们应该如何开展,如何实施?下面小编带来的是关于中共烟草专卖局党组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使广大党员更好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不断提高全州系统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推动全州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有关规定,按照《中共甘肃省烟草专卖局党组关于印发加强和规范全省烟草商业系统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烟党〔2018〕58号)要求,结合全州系统实际,现就加强和规范全州系统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
党务公开,是指党的组织将其实施党的领导活动、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有关事务,按规定在党内或者向党外公开。推进党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大举措。这既是“四个自信”的重要体现,也是增强全党“四个意识”的重要途径,对于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充分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动员组织人民群众形成最大的同心圆和凝聚力,更好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对于全州系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提升党的建设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的制定出台,为做好党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标志着党务公开工作全面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全州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准确把握《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的内涵和实质,把推进党务公开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充分认识推进党务公开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为推动全州系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要求、高质量实施,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全州系统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全州系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全州系统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要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党务公开放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来谋划和推进,放到推进全州系统高质量发展中来贯彻和落实,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要求贯彻到全州系统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2.坚持发扬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充分调动全州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时回应党员和职工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监督、促改进。
3.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企务公开等的衔接联动,统筹各层级、各领域党务公开工作,一般先党内后党外,分类实施,务求实效。
4.坚持依规依法。尊崇党章,依规治党,依法办事,科学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增强严肃性、公信度,不断提升全州系统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工作目标
州局(公司)党组在10月底前全面实行党务公开,机关党委及其所属党支部12月15日前全面推行党务公开。通过党务公开,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水平,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通过党务公开,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体现党员主体地位,增强党的基层组织的生机活力;通过党务公开,提高党务工作透明度和开放度,密切联系群众,促进基层和谐稳定;通过党务公开,加强党内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三、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
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企业商业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事项外,都应公开。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具体。党务公开的内容为:
(一)党组应当公开以下内容:
1.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2.全州系统改革发展工作规划、重大改革事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举措等重大决策和推进落实情况,以及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
3.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全面负责全州系统党的建设情况;
4.全州系统党的重要会议、活动和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情况;
5.党组加强自身建设情况;
6.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
(二)机关党委及其所属党支部应当公开以下内容:
1.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2.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
3.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内学习教育、主题党日、组织党员教育培训、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等情况;
4.党组织设立、换届选举、发展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召开组织生活会、保障党员权利、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党组织工作经费预算使用管理以及党组织自身建设等情况;
5.防止和纠正“四风”现象,联系服务党员和群众情况,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帮扶贫困群众等情况;
6.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党员作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情况;
7.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
(三)党的纪检监察机构应当公开以下内容:
1.学习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和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州局党组、上级纪律检查部门工作部署情况;
2.开展纪律教育、加强纪律建设,维护党章党规党纪情况;
3.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4.对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进行立案审查、组织审查和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情况;
5.对党员严重失职失责进行问责情况;
6.加强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情况;
7.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
全州系统各级党组织应当根据党务与党员和职工的关联程度合理确定公开范围:领导企业改革发展、涉及广大职工生产生活的党务,应向全州系统全体职工公开;涉及党的建设重大问题或者党员权利义务,需要全体党员普遍知悉和遵守执行的党务,向全州系统全体党员公开;各党支部的党务,向本支部全体党员公开;涉及特定党的组织、党员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党务,对特定党的组织、党员和群众公开。
四、党务公开的程序、方式和时限
(一)全州系统各级党的组织要按照以下程序及时主动公开:
党务公开要根据公开的内容,确定公开对象和范围。对于可以向党内外公开的事项,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以适当方式公开。党务公开工作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在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规范中予以明确:
1.审核。各级党组织对组织需公开的内容进行保密审查,并从必要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审核。
2.审批。各级党组织依照职权对党务公开方案进行审批,超出职权范围的必须按程序报批。
3.实施。各级党组织按照经批准的方案实施党务公开。
4.归档。各级党组织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二)全州系统各级党的组织要按照以下方式及时主动公开:
1.党内公开:可通过党的有关会议、制发文件、在局域网发布等方式。
2.平台共享:党务公开可以与政务公开、企务公开等方面的载体和平台实现资源共享的,应当统筹使用。
3.信息监测:注重党务公开相关信息监测反馈,对引起重大舆情反应的,应当及时报告。发现有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信息,应当及时加以澄清和引导。
(三)全州系统各级党的组织要按照以下时限及时主动公开:
1.长期公开。主要包括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工作程序和要求;党组织的机构设置及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党建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及落实情况;领导干部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对象,党组织和党员服务承诺内容;党务公开监督员联系方式等。
2.定期公开。主要包括党组织领导班子综合目标完成情况;党组织为群众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及落实情况;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转正情况;党费收缴情况;党员干部考核奖惩情况和违规违纪处理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廉洁自律规定及有关事项报告情况等。
3.即时公开。主要包括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策、决定的重要事项和开展的主要活动情况;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情况;党员、群众提出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等。
4.预先公开。党组织在决定公开全局性重大事项或与党员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可预先公开初步方案,充分听取有关领导和党员代表、非党员代表的意见。需要进行调整时,按程序重新研究调整,然后正式公开。
5.公开拓展。建立健全党员旁听党组会议、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列席党组会议、党内情况通报反映、党内事务咨询、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发展和用好党务公开新形式,不断拓展党员和群众参与党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五、党务公开的监督与追责
监督检查是推进党务公开的有效举措,全州系统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切实加大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州局党组加强对全州系统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一)全州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将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州局党组对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
(二)州局党组将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向省局党组报告工作和抓党建工作专题报告的重要内容。
(三)全州系统各党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情况做为“双述双评”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年向支部全体党员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并纳入党员民主评议范围,主动听取职工意见。
(四)州局党组结合党建工作督查,定期对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督查,每年结合党建工作考核对各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进行年度检查,并进行通报。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督查。
(五)全州系统各党支部要按照《临夏州烟草专卖局(公司)党建工作督查办法》的要求,每季度将党务公开工作列入党建工作自查范围对本支部党建工作进行全面自查。
对违反《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有关规定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党的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六、党务公开的推进实施
州局党组、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均应按照本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有序推进。
(一)宣传发动(2018年8月)。
全州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和本实施方案,积极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党务公开。州局在临烟内网开设党务公开专栏,加强全州系统党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各级党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并积极开展专题培训,形成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2018年9月—11月)。
1.制订全州系统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及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州局党组于8月底前制定全州系统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党建工作科完成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规范三个管理标准并予发布。
2.实行党务公开。按照工作目标,州局党组在10月底前全面实行党务公开,机关党委及所属党支部12月15日前全面实行党务公开。州局党组及机关党委要统筹协调做好党务公开工作。
(三)检查验收(2018年12月—2019年1月)。
州局党组切实加强对全州系统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立行立改,认真总结经验,形成党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州局党组将结合2018年党建工作考核对各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七、党务公开的组织和领导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州局党组加强对全州系统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统筹各层级党务公开工作,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州局(公司)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州系统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全面领导,州局(公司)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州系统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等各项工作。
(二)明确公开责任主体。全州系统各级党组织是本级组织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党组织书记是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州局(公司)党建、人事、纪检监察、办公室、企管科等工作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开展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州局党组负责积极推进全州系统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探索党务公开的有效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使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学有范例、做有标准、干有榜样、赶有目标”。
(四)规范媒体对外宣传。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网站等方式对外进行党务公开,要报送州局新闻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审批,禁止未经批准接受媒体采访或通过网络发布党务公开信息。以网络网站方式对社会公众公开党务信息渠道仅限于州局(公司)官方网站。
党支部党务公开规范
1 范围
为规范临夏州烟草专卖局(公司)机关党委所属各党支部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时限等,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临夏州烟草专卖局(公司)机关党委所属各党支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
甘烟党〔2018〕58号中共甘肃省烟草专卖局党组关于印发加强和规范全省烟草商业系统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党务公开
党的组织将其实施党的领导活动、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有关事务,按规定在党内或者党外公开。
4 职责
4.1 党务工作者
4.1.1 根据《公开目录》(参见资料性附录A)所列内容收集整理有关事项的信息。
4.1.2 填写《临夏州烟草专卖局(公司)党支部党务公开信息审批表》。
4.1.3 发布经批准的信息。
4.1.4 收集整理归档相关资料。
4.2 宣传委员(党务工作者)
4.2.1 依据有关制度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开形式、范围、期限等符合规定要求。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由党务工作者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审核把关。
4.3 党支部书记
4.3.1 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核,批准公开。
5 管理内容和方法
5.1 基本原则
5.1.1 坚持正确方向。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党务公开放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来谋划和推进,放到推进全州系统高质量发展中来贯彻和落实,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要求贯彻到党支部党务公开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5.1.2 坚持发扬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充分调动全州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时回应党员和职工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监督、促改进。
5.1.3 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企务公开等的衔接联动,系统统筹党务公开工作,一般先党内后党外,分类实施,务求实效。
5.1.4 坚持依规依法。尊崇党章,依规治党,依法办事,科学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增强严肃性、公信度,不断提升全州系统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5.2 公开内容
5.2.1 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5.2.2 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
5.2.3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内学习教育、主题党日、组织党员教育培训、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等情况。
5.2.4 党组织设立、换届选举、发展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召开组织生活会、保障党员权利、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党组织工作经费预算使用管理以及党组织自身建设等情况。
5.2.5 防止和纠正“四风”现象,联系服务党员和群众情况,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帮扶贫困群众等情况。
5.2.6 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党员作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情况。
5.2.7 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
5.3 公开范围
5.3.1 涉及党的建设重大问题或者党员权利义务,需要全体党员普遍知悉和遵守执行的党务,向支部全体党员公开。
5.3.2 涉及党员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党务,对党员和群众公开。
5.4 公开程序
5.4.1 审核
5.4.1.1 党支部党务工作者根据《公开目录》所列内容收集整理有关事项的信息,填写《临夏州烟草专卖局(公司)党支部党务公开信息审批表》。
5.4.1.2 支部宣传委员依据党内相关法规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开形式、范围、期限等符合规定要求。
5.4.2 审批
拟公开的信息,由党支部书记批准同意后公开。
5.4.3 发布
党支部党务工作者发布经过批准的信息。
5.4.4 归档
党支部对《临夏州烟草专卖局(公司)党支部党务公开信息审批表》等资料归档保存。
5.5 公开方式
5.5.1 在党内公开的,一般采取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在局域网发布等方式。
5.5.2 向党外公开的,一把可与政务公开、企务公开等方面的载体和平台统筹使用。以网络网站方式对社会公众公开党务信息渠道仅限于州局(公司)官方网站。
5.6 监督与追责
5.6.1 党支部应将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
5.6.2 党支部应把党务公开工作情况做为“双述双评”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年向支部全体党员及州局(公司)机关党委报告,并纳入党员民主评议范围,主动听取职工意见。
5.6.3 党支部应按照《临夏州烟草专卖局(公司)党建工作督查办法》的要求,每季度将党务公开工作列入党建工作自查范围对本支部党建工作进行全面自查。
5.6.4 州局党组结合党建工作督查,定期对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每年结合党建工作考核对各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进行年度检查,并进行通报。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督查。
5.6.5 对违反《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有关规定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州局(公司)党组及州局(公司)机关党委将依规依纪追究党支部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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