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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市教育系统110社会联动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9-05-14 11:50:55 网站:公文素材库

公安为了推动创新服务方式,规范服务的流程,以方便可以应急制动,高效率的帮助公民处理紧急事件,同时也而维护好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下面是小编带来的2018市教育系统110社会联动工作实施方案,看一看吧。

    为及时、规范、高效处置各类求助事项,更好维护广大师生员工及其学生家长利益,切实维护全市教育系统平安与和谐稳定,为教育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托**市110报警台,积极配合,加强联动,推动服务方式创新,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明晰职责分工,规范服务流程,快速应急联动,切实做好涉及教育的各类求助、咨询、信访、举报、投诉等事项的办理工作,及时高效快速处置群众紧急求助事项,维护全市教育系统和谐稳定,护航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全市教育系统110社会联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以及各教育集团总校、乡镇(街道)中心校和市直学校校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局安全股,叶正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安全股和秘书股全体同志为办公室成员。联络员:蒋云启,电话:0859-3228162;杨洪凯,电话:0859-3223266。

    三、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教育系统110社会联动工作的指挥调度、处置协调、信息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在接到市110报警台下达的指令后,要逐一做好台账和语音通话记录,并立即将反映情况上报市教育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以及市联动办。同时,下达相关股室(中心)或学校,第一时间派员赶到现场处置,并将初步情况、处置完毕后情况逐次及时报告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并及时向群众回复处置结果。

    (二)各股室(中心)工作职责

    1.秘书股。负责配合相关股室(中心)安排全市教育系统110社会联动日常工作;负责处理涉及教育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以及网上网下群众咨询、信访、举报和投诉的登记、分类、转办、回复等工作;配合安全股紧急处置涉及包保辖区校园及周边有关治安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等(服务电话:3223266)。

    2.政工股。负责教职工调配和队伍建设以及受理中小学(幼儿园)领导班子考察、职称评聘等方面的咨询、信访、举报和投诉;配合安全股紧急处置涉及包保辖区校园及周边有关治安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等(服务电话:3223676)。

    3.教育经费核算中心。负责受理全市教育经费使用方面的咨询、信访、举报和投诉;配合安全股紧急处置涉及包保辖区校园及周边有关治安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等(服务电话:3230152)。

    4.教育股。负责受理新生入学的咨询、求助以及学校办学行为等方面的举报、信访和投诉;调查处理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侵害学生权益和学校乱收费等违规违纪行为;配合安全股紧急处置涉及包保辖区校园及周边有关治安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等(服务电话:3222480)。

    5.项目工程建设管理股。负责受理学校基建、校舍及附属设施维修工程中项目建设资金及社会各界援建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在建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等方面的信访、举报和投诉;配合安全股紧急处置涉及包保辖区校园及周边有关治安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等(服务电话:3227455)。

    6.安全股。负责校园内治安秩序管理,协助相关部门处置校园周边涉校涉生治安案(事)件;受理涉校涉师涉生安全方面的信访、举报和投诉;协调涉及校园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处置等(服务电话:3228162)。

    7.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和管理工作,受理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及中小学学科检测等方面的信访、举报和投诉;配合安全股紧急处置涉及包保辖区校园及周边有关治安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等(服务电话:3222438)。

    8.教育行政管理股。负责全市中小学有关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受理民办学校的审批等方面的咨询、信访、举报和投诉;配合安全股紧急处置涉及包保辖区校园及周边有关治安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等(服务电话:3228327)。

    9.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受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各类资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的咨询、信访、举报和投诉;配合安全股紧急处置涉及包保辖区校园及周边有关治安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等(服务电话:3222874)。

    10.学生营养办。负责全市营养餐学校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受理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的使用和监管等方面的咨询、信访、举报和投诉;配合安全股紧急处置涉及包保辖区校园及周边有关治安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等(服务电话:3229690)。

    11.招生考试中心。负责中考、普通高考、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的安全管理和试卷安全保密工作,制定考试应急预案,并对突发安全事件进行处置;负责受理招生工作等方面的咨询、信访、举报和投诉;配合安全股紧急处置涉及包保辖区校园及周边有关治安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等(服务电话:3230172)。

    12.青少年活动中心。负责学校艺术、科普和科技教育教学活动演出、培训、考级等活动安全,并受理相关活动的咨询、信访、举报和投诉;配合安全股紧急处置涉及包保辖区校园及周边有关治安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等(服务电话:3912882)。

    13.党建办。负责受理党建扶贫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信访、举报和投诉;配合安全股紧急处置涉及包保辖区校园及周边有关治安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等(服务电话:3230052)。

    14.教育督导室办公室。负责督促指导全市教育工作,并受理有关违反教育法律法规行为等方面的咨询、信访、举报和投诉;配合安全股紧急处置涉及包保辖区校园及周边有关治安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等(服务电话:3230052)。

    15.教育工会。负责受理违规使用工会经费以及全市贫困、病患和退休退养教职工的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咨询、信访、举报和投诉;配合安全股紧急处置涉及包保辖区校园及周边有关治安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等(服务电话:3222627)。

    16.关工委。负责受理留守儿童关爱、心理健康教育、家长学校等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咨询、信访、举报和投诉;配合安全股紧急处置涉及包保辖区校园及周边有关治安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等(服务电话:3912882)。

    17.教育精准扶贫办公室。负责受理有关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的咨询、信访、举报和投诉;配合安全股紧急处置涉及包保辖区校园及周边有关治安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等(服务电话:15086586449)。

    (三)各教育集团总校、中心校和市直学校工作职责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教育集团总校、乡镇(街道)中心校和市直学校校长是本单位、本辖区校园及周边110社会联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单位及本辖区各级各类学校校内治安秩序管理,协助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处置校园及周边涉校涉生案(事)件等突发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调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侵害师生权益的行为;受理有关学校、教师、学生及其家长等人员的信访、举报和投诉,并及时将受理和处置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服务电话:3223266;3228162)。

    四、处置原则

    (一)服从指令原则。局机关各股室(中心)以及各教育集团总校、乡镇(街道)中心校和市直学校要服从市教育系统110社会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令,接到包保辖区和属地学校有关应急处置工作信息后,要尽快赶赴现场进行处置,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推诿、拖延,切实做到指令畅通、出动迅速、互相配合、通力合作、服务高效。

    (二)首接反馈原则。要严格落实首接首问责任制,对于一时性质不清、职责交叉、区域不明的求助,按“先受理,后移交”的原则开展先期处置,并及时向**市教育系统110社会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情况。

    (三)处置报告原则。局机关各股室(中心)以及各教育集团总校、乡镇(街道)中心校和市直学校要严格落实出发、到达、处置完毕三次报告制度,并将联动工作运行情况、现场情况以及重大应急事项处置情况报告市教育系统110社会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失职追责原则。对工作不落实、推诿扯皮、处置不及时、处置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处置程序

    市教育局实行24小时值守(值守电话:0859-3223266),接到“**市110社会联动应急指挥中心”下达的指令或群众求助信息后,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一岗双责”和包保联络监管的处置原则下达指令:

    (一)接到求助信息,通过电话向相关联动单位下达指令,并做好记录备查。

    (二)联动单位接到指令后,按工作职责和处置原则,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处置,表明身份并进行初查、受理,及时向市教育系统110社会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初步情况,并及时、妥善、有效处置,及时办结、及时告知群众办理结果。

    (三)市教育系统110社会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处置情况及时、全面、准确梳理,形成报告及时报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110社会联动应急指挥中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教育集团、乡镇(街道)中心校和市直学校要制定本单位、本辖区110社会联动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负责督查、调度辖区学校快速高效处置校园及周边涉校涉生案(事)件,规范服务承诺以及受理、办理、反馈等快速处置流程,建立接工作台账,健全运行机制,实现110社会联动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并形成长效机制。

    (二)加强分类处置。各股室(中心)、各教育集团总校、乡镇(街道)中心校和市直学校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按照职责权限自觉受理群众求助、咨询、举报、投诉。对接报的群众求助服务事项及时办理,无法及时办结的,结予及时答复、明确办结时限,坚决杜绝有报不接、冷横硬退、推诿扯皮等现象发生。

    (三)加强应急值守。各股室(中心)、各教育集团、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和市直学校要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并建立定联络员、定专门人员、定职责任务的“三定”告知制度,随时接收市教育系统110社会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令,并通知本单位相关人员开展处置工作。同时,要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队伍和装备,明确随时承担本部门、本单位和本辖区学校范围内的应急处置任务,切实做到反应快、出动快、处置快。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教育集团、乡镇(街道)中心校和市直学校要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微信、短信、黑板报、展板、宣传栏、主题班会、LED电子显示屏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让广大教职员工、学生及其家长知晓各自职责,引导其正确选择反映渠道,凝聚社会共识,取得社会支持。同时,要向社会公开本单位服务项目、办事流程及服务承诺,广泛宣传,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及其学生家长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五)严格监督问责。各教育集团、乡镇(街道)中心校和市直学校要健全常态化督办考核机制,加强对本单位、本辖区学校办理诉求工作的跟踪指导、协调和督办,杜绝公众服务工作出现“节而不应,应而不动、动而无果”等问题,确保广大教职员工、学生及其家长诉讼事事有人答,件件有回音。对接报的群众反映服务不力、推诿扯皮的举报和投诉,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查找原因、督促整改落实。对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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