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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方案精选范文5篇

时间:2019-05-14 12:35:05 网站:公文素材库

作为司法部门,要不断扫黑除恶的法制宣传工作,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到扫黑除恶的作用,让他们积极的参与工作中来,让扫黑除恶工作进入基层中,扩大打击范围。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司法局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方案精选范文5篇。

    第一篇

    一是扎根基层,编印派发扫黑除恶宣传挂图、海报到全区街头巷尾、田间地头

    区司法局、区法宣办充分利用区-镇街-村居三级法治宣传栏进行扫黑除恶宣传,自主编印一批共400套扫黑除恶法制宣传挂图,广泛派发到全区各部门、各镇街、各村居张贴;向市法宣办领取并张贴扫黑除恶海报700套,进一步充实我区扫黑除恶法治宣传内容;在大夫山森林公园法制宣传长廊刊登扫黑除恶工作内容,向**群众及旅客普及扫黑除恶法律知识,使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深入基层,走近群众。

    二是充分利用各类普法平台,扩大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覆盖面

    区司法局针对不同的受众群体,利用不同的普法平台进行扫黑除恶宣传。在全区100个小区电子宣传栏24小时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口号,向全区群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做到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就在群众家门口;加强面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利用“每周学法”普法短信平台,每周向全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发送一条扫黑除恶学法短信;在**广播电视台综合频道、**电台FM101.7双渠道播放的“禺城说法”节目增加扫黑除恶相关内容,向广大听众、观众宣传扫黑除恶法律知识,使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更“接地气”,更贴近群众。

    三是运用“互联网+”新媒体进行扫黑除恶宣传

    积极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在“**司法”、“**桥南普法”、“石楼司法”、“南村发布”等普法微信公众号,“**桥南普法”、“**东环发布”、“南村发布”等普法微博推送扫黑除恶宣传内容。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要求,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政法单位的沟通协调,利用政法单位共建的“**普法”微信公众号,充分展示我区政法单位扫黑除恶的工作进展情况,普及扫黑除恶法律知识,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宣传的深入开展。

    四是结合我区“法律六进”活动和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活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

    2018年8月份我区依托“法律六进”活动共开展各类型扫黑除恶法律宣传28场次,开展方式丰富多样,宣传手法新颖吸引,包括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服务、法制图片展览、悬挂横幅、派发宣传资料、展出法制流动展板、讲授法制课等等,实现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进机关、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吸引了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影响力大,反响好,效果佳,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的知晓率。

    第二篇

    一、 突出普法主业,掀起扫黑除恶斗争法治宣传高潮

    一是突出法制宣传教育职能,切实提高群众知晓度和参与率。制定《**市司法局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方案》。在**日报《法治**实践进行时》栏目刊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报道,联合政法委在中国**网《法治在线》栏目上线网络视频节目,联合市扫黑除恶办开展了3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普法达人”知识竞赛活动,参与人数达到60万余人次。印制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1000册。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宣传活动861场次,参与活动群众人数129.5万余人次,派发宣传资料29.2万余份,在全市上下掀起宣传热潮。二是建立健全普法宣传工作机制,发挥普法宣传主体优势。以市委办、市府办名义出台《**市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推动各部门、各领域开展普法宣传,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司法所人员、人民调解员、村居(社区)法律顾问的基层工作优势,将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的法律法规,作为法制宣传普法的重要内容。在**监狱、市强戒所、社区服刑人员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鼓励在押在管罪犯和学员积极举报线索。

    二、 夯实基层基础,全力筑牢扫黑除恶维稳防线

    一是补齐管理短板,以奋斗的精神建设好司法所。落实司法所是法治建设的根基的思想,加大了司法所的硬件建设、人员建设和体制机制建设,充实了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解决了“一人所”的现象。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加大了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规范司法所执法流程,不断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和专业水平。积极强化司法所与信息化融合建设,力争打造“移动司法所”和“随身司法所”。二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始终坚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刀刃向内、上下同心,通过内部结构调整破解司法所当前存在的问题,力争把矛盾就地解决,实践“枫桥经验”精神。截至10月31日,全市基层司法所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 8315次,共开展调解案件数12576件,参与摸排工作人员3874人次,调解成功12523件,调解成功率约99%。三是利用多种监管手段,加强社区矫正重点人员管控。加强对黑恶势力犯罪前科高危人员动态化常态化管理,按照《关于将社区服刑人员纳入综治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把社区矫正人员纳入视线范围。对全市社区服刑人员(特别是涉枪、赌、毒人员)开展扫黑除恶个别谈话教育1581人次,签署扫黑除恶保证书1861份,制作扫黑除恶专项教育谈话笔录383份。目前,全市接收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社区服刑人员6人,并列为重点管控对象。对鹤山市某社区服刑人员违反社区监管规定,涉嫌涉黑涉恶,已被重新收监。

    三、规范监所执法管理,向社会回送守法公民

    一是开展好司法干警的警示教育活动。坚持党对司法干警的绝对领导,握紧“刀把子”。召开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开展“纯洁政法队伍、建功扫黑除恶”主题警示教育动员部署会,层层签订《2018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查找在落实“两个责任”、内部监督管理、廉政风险防控、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对司法行政系民警和干部队伍的管理教育,坚持“六个从严”,落实“五个到位”,边扫黑除恶“打伞”,边整风肃纪强队伍,汲取中山市部分公安干警充当赌博团伙“保护伞”以及违纪违法案件的深刻教训,严防队伍中出现“保护伞”。二是认真做好涉黑涉恶罪犯监管改造工作。严格贯彻落实省监狱局涉黑涉恶罪犯监管改造矫正指导意见,涉黑涉恶罪犯分开关押要求,同一黑恶势力团伙的罪犯严格分开关押,不能同一监区关押,突出抓好涉黑涉恶罪犯人身危险性评估,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教育矫治措施。从严把握涉黑涉恶罪犯会见通讯、离监所就医、社会帮教等制度安排,做好即将刑满释放涉黑涉恶罪犯安置帮教工作,严格落实与地方有关部门的信息衔接制度,确保涉黑涉恶罪犯有关信息顺利对接。经排查,**监狱有涉黑罪犯33人。

    四、加强律师管理, 严把律师代理涉黑恶案件质量关

    一是坚持党领导律师,强化对律师行业的监管。成立了**律师行业党总支。加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律师执业监管严抓严管工作,制定出台相关工作规范,加大对律师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律师不良执业信息记录披露和查询制度。落实党建工作督察机制,确保了党对律师协会绝对领导。二是做好律师办案监督管理,严防严查律师违法违规行为。印发了《关于做好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律师辩护代理业务指导委员会,建立刑事辩护律师库和律师办理涉及扫黑除恶案件情况的请示报告制度。司法局派员参与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审理的旁听和指导,防止律师违法违规。目前全市律师代理的155件重点案件中,尚未发现律师充当“保护伞”现象。

    五、坚持边扫边建,打造共治共建共享新格局

    一是深入排查矛盾隐患,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大排查。结合本系统实际,围绕打、扫、防、管、建、治梳理总结经验方法,转化为制度规范的长效机制,印发了《关于建立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司法行政机关及时公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欢迎广大人民群众踊跃提供、举报线索。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优势,调动村(社区)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利用春节、清明节等重点节点,聚焦矛盾易发多发等行业领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重点加大对社会面涉黑涉恶高危人群和事项的关注,进而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各市(区)司法局、**监狱、市强戒所和律师协会深挖线索,健全落实好“四个100%”机制。截止10月底,**市司法行政系统摸排出有效线索92条。二是全力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构建。印发《关于落实政府购买镇(街)专职人民调解员经费保障的实施意见》和《**市镇(街)专职人民调解员聘任管理指导意见》,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着力把“鹤城模式”打造成“枫桥经验”的**样本。7月3日,作为全省作经验介绍的7个地级市之一,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学敏代表市司法局在全省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暨打造新时代广东“枫桥经验”会议上作“创新基层治理  打造**样本”经验介绍。立足“零距离”服务,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在五项机制的推动下,市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取得优良成绩,受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通报表扬。下一阶段,市司法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压实工责任,为推动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第三篇

    一是制定一个方案,确保有序开展。及时制定下发了《**县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层层落实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

    二是运用新媒体大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短信,**司法、**普法微博、微信、QQ等新媒体,向全县广大群众发送扫黑除恶宣传短信1000余条,通过普法微信公众号推送了扫黑除恶政策解读、知识问答、举报方式等内容30余条,新媒体关注度、阅读量逐步提升,与广大人民群形成了宣传互动,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三是结合“七五”普法,突出宣传实效。通过设置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刷写固定宣传标语,在主要街道、人群密集的地方进行集中宣传,鼓励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在开展法律“九进”活动中,印发“扫黑除恶”宣传册8000份,出动法治宣传员20名,悬挂横幅标语10余条,形成浓厚氛围。

    四是开展集中宣讲,扩大广度深度。县司法局班子成员和科级干部带头深入所联乡镇开展集中宣讲,各司法所、局属各部门也深入村组开展宣讲活动。同时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开展扫黑除恶警示教育,宣传阵势向广向深拓展。目前,举办集中宣讲活动32场(次),受众2000多人。

    第四篇

    制定方案,确保有序开展

    一、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局制定印发了《**县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县司法所长会议,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进行部署。下达了每个时间节点的工作指标任务,从县局到各司法所,层层落实工作任务和明确职责分工。

    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

    二、4月26日上午,**县司法局联合各单位在**县三元阁广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我局摆放宣传展板、安排普法志愿者给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向群众讲解黑恶势力的危害性,通过宣讲、解读的过程来教育群众积极揭发检举、远离黑恶势力。此次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1500余份,受益群众800余人次。

    结合特点,突出宣传实效

    三、各基层服务所通过开展法律“六进”(进学校、进单位、进企业、进场所、进社区、进农村)以及法律服务开放日活动,共同或各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全面掀起活动高潮。汀州、大同、古城等各基层司法所通过上街、进村、入校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同时也要求社区矫正人员点名点到,组织 “两类”人员开展了“扫黑除恶”警示教育活动,共同参与到宣传活动中来,把宣传阵势向深向广扩散。此次共计18个司法所、270余位社矫人员参与。

    运用媒体,营造舆论氛围

    四、为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宣传效果,我局充分利用媒体,向全县发送扫黑除恶宣传短信5000余条,在局机关及户外广告大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25万余次,**网广告宣传栏浏览量10万余人次。

    第五篇

    一是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在宪法学习宣传活动中,大力学习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精神;宣传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及政法机关扫黑除恶的决心、措施,确保各级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向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看齐。

    二是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法律九进”活动结合起来。做到有法治宣传活动,就要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使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也深入到各个行业、领域,深入到乡镇、村组和千家万户,实现无盲区、无死角。

    三是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宣传活动。通过制作宣传牌或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和彩页,在县城人口密集场所开展宣传,11月5日至8日,县司法局组建法治宣传组,先后深入罗山、甜水、山城、秦团庄、毛井、曲子等乡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

    四是不断丰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方式方法。积极配合县扫黑办和相关部门,采取在新闻媒体、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普法网站等新媒体,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报道,力争做到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刊有文字、网络有点击”;各司法所,机关各股(室)、处(所)积极向环县司法、环县普法、印象庆阳网和环县政府网等投稿,每月至少一篇,进一步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大声势,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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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方案精选范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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