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是我们每个人需要好好学习的,作为一个国家的公民,在国家的庇护下成长,我们也要保护国家的秘密、遵守国家的章程,不让任何人破坏国家。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电网公司职工学习宪法心得体会精选6篇。
篇一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这次宪法修正,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保障,是为了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宪法保障。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是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进一步理解和把握宪法的重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有利于提高职工自身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和责任感,对进一步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推动依法治企,具有深远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作为国家电网公司职工,恪尽职守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如何提高我们的综合素质,如何做好我们的本职工作,这是我们工作的重点,也是我们努力的方向。学习好宪法,首先要增强宪法观念,依照宪法条款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恪尽职守、廉洁奉公,自觉接受监督。为此,我们要在认真学习宪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各项工作化解各项矛盾,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的同时,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大力宣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增强全体职工宪法意识,形成人人学宪法懂宪法遵宪法的良好风气。努力提高我们每个人的法律意识,增强我们每个人的责任感,共同促进公司依法治企水平进一步提升。
通过学习宪法,使我们进一步增强了解国家大事、关心国家大事的意识。同时,进一步理解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不能把自己看成一个与国家宪法无关的人,我们必须自觉维护宪法的权威,保证宪法的落实,必须带头尊崇宪法,做学习遵守宪法,维护运用宪法的模范。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遵守法纪,依法办事,应成为任何人都不能例外的庄严准则。事实上,全民守法是弘扬法治精神的基础,也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更是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支撑。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国家改革开放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网公司的“三项制度”改革也如火如荼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从严治党任务十分繁重艰巨,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用法治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制度保障,全社会更应牢固树立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让宪法信仰根植于人们内心深处,让宪法权威体现在社会生活的各方面,中国梦定能实现。
篇二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这个词语充满了神秘与威严,当然宪法也是神圣和不可侵犯的。法律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我们有幸亲眼目睹且感受到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治进程的突飞猛进,宪法也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那么,值得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才能与法同行呢?
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与那个不沾边,只要不坑蒙拐骗、杀人不放火,法律就与我们没什么关系。我想说:你错了!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忽视和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准绳和社会准则。
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正义。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有个别人为了私利,背离职业道德,钻法律的空子。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捍卫它。在我们的工作中,应时时刻刻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增强廉洁从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做到“干事、干净”。强化责任担当,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不越“底线”、不碰“红线”。自觉遵章守纪,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单位规章制度,立身立行立言立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所以我们现在就要学会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比如说我们这个行业中的“安规”,许多刚入职的新人遇到安规考试都会慌了手脚,经常临阵磨枪,这就是还没树立一个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学习安规是对我们自己和他人负责,要明白他的重要性,而不是应付,安规就是我们的保护伞,从根本上保证了我们的人身、设备安全、避免事故发生,而不是当警钟敲响了,或者悲剧发生后再来后悔。
简而言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我们需要做的正是去弘扬宪法精神、遵守法律规定。法律能保护我们、规范我们,大家共同遵守一个社会法则,就能共同营造一个更加和谐的社会。
篇三
“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2018年,根据新时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需要,全国人大主持对宪法进行修订。本次宪法修订,确立了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调整充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完善了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举措,充实完善了我国革命和建设发展历程和爱国统一战线与民族关系的内容,充实了和平外交政策方面的内容,充实了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内容,增加了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修改了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规定,增加了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增加了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修改了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宪法修正,是时代所需、民心所向。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弘扬宪法精神,大力营造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是国有企业圣神的责任。做好宪法的学习贯彻,确保学习宣贯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化“三个认识”:
一是深刻认识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学习宣贯宪法,要紧紧抓住实施这个落脚点,在企业日常经营中全面落实党的领导,坚持从严治党,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导向作用。要在矛盾纠纷中充分运用宪法,以法律为武器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二是要深刻认识宪法的权威在于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宪法的权威在于实施,无论职位高低、不分功劳大小,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一切符合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将被保护。
三是要深刻认识宪法的根基在于真心拥护。宪法的根本是制定国家运转规则,保障人们群众根本利益,宪法的修订与实施归根结底都是为人民的利益服务。宣传宪法就是要使人们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国家的根本法、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而且是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法律武器,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真心拥护宪法、学习宪法、运用宪法。
“法立于上,教弘于下”。弘扬宪法精神,抓好宪法宣贯是落实新时代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总要求的具体举措,对增强公民的宪法观念、法治意识、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相信在新一轮宪法宣贯中,宪法精神必将植根人民心底,法治信仰必能蓬勃生长,新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习的伟业的宪法保障必将更加可靠。
篇四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这个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明确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设定了国家机构的性质、地位、职权和作用,确定了国家标志,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效力和法律权威,是“母法”和根本法,是一个国家治国理政的总章程,是全国各族人民最高行为规范和根本的行为准则。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因此坚定“宪法至上”,增强宪法信仰是全民的价值追求和必然选择。
一、坚定宪法至上
一是坚定“法律地位”至上。无论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还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宪法都发挥着核心和统帅的作用。宪法是民主政治制度的法律化,“宪法至上”就是“人民至上”,人民的权力和自由需要民主制度的建立健全完善来保障。我国宪法序言中强调,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是人民主权思想的体现,宪法集中反映全体人民的意志,“人民至上”决定了“宪法至上”,“法律地位至上”。
二是坚定“法律效力”至上。宪法是“母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从法的基础理论而言,法律效力包括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对人和事的效力。宪法的空间效力是一国主权范围内所有领域,一旦在主权所及领域内发生不法干涉和侵犯,我国宪法就要发挥其法律上的据苏力合约束力,给予维护和保障。宪法的时间效力是宪法在有效期内法律效力始终存在,有效期是必须遵守的时间维度。宪法对人和事的效力,宪法对一切国家事务、各项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具有最高约束力和拘束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法制统一,这种统一要求其它法律必须服从宪法的本质、精神和原则,坚持“宪法至上”原则。
三是“法律权威”至上。宪法不容挑战,必须遵守宪法,敬畏宪法,信仰宪法,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保障宪法的全面贯彻实施。挑战宪法权威就是与人民为敌,历史上淡化宪法,践踏宪法,不重视宪法的结果无非导致国家动荡不安,人民权益丧失,社会秩序混乱,民族凝聚力降低,这些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依据宪法和法律治国理政,坚持依宪治国的决心愈加坚定,宪法成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行动总纲,人民更加充分认识到宪法的力量,自觉遵守和维护宪法的意识不断增强,敬畏宪法蔚然成风,信仰宪法内化于心,为宪法的全面贯彻落实提供了不竭的力量源泉。
二、增强信仰宪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
一是必须树立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根本要求的观念。依法治国中的法首先是宪法,依宪治国应该理解为以宪法精神引领人民的行为,运用法律化的民主政治制度来保障民主权利,运用母法的核心地位统一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统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
二是必须树立依宪执政是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的观念。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是党执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执政保障科学执政的规律性、民主执政的人民性,依宪执政更是保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统一前提基础和保障。
三是必须树立依宪办事是国家机关行使权力根本准则的观念。权力必须科学匹配,依法行使。宪法规定了国家机构的地位作用、职能职责,为国家权力机关行使权力指明了方向,规定了边界。
四是必须树立落实宪法是推进改革根本依据的观念。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改革涉及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平衡各阶层利益关系,改革成果惠及人民,改革动力来于人民,需要人民坚定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大局意识和宪法意识,保证改革始终在宪法和法律轨道上健康发展。
五是必须树立宪法教育是公民教育根本内容的观念。公民宪法信仰强弱,教育使然。宪法需要全民遵守,在全民普法中要突出宪法,把宪法作为公民教育的根本内容。
六是必须树立宪法与时俱进的基本品格的观念。宪法不是一劳永逸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从我国宪法发展进程来看,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完善的,与时俱进是宪法的基本品格,宪法是好宪法,这是信仰宪法的前提和基础。
新时代坚定“宪法至上”、增强宪法信仰是学习贯彻宪法的法治思想基础,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法治认识基础。我们要把宪法精神内化于心,展现宪法力量,凝聚共识,团结共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前行。
篇五
宪法是对人和公民权利的认可和表达,详细罗列了人和公民具有的权利。正因为如此,列宁说:“宪法是一张写满人民权利的纸。”
一、宪法是权利之法
宪法是权利之法。习近平主席指出,“宪法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其目的就是为了确认并保障人民的权利。
宪法是权利之法,不仅仅体现在宪法对公民权利的规定上,宪法对国家机关权力的禁止性规定,是对权力的一种限制,实际上也是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
宪法是权利之法,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从宪法产生的根源上讲,宪法源于权利,保障人权是宪法产生的原始动因。在大多数国家,宪法是国民权利确认和巩固的形式,因而宪法又被称为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书。
2、从宪法的价值上讲,人与公民的权利自由是宪法最核心的价值,这一价值体现在创制宪法过程中制宪者的目的上,也体现在宪法的文本中。
3、从宪法的功能上讲,宪法对人和公民权利保护具有根本性的地位和特殊功能。宪法从产生之日起,就肩负着不同于普通法律的历史使命,即负责规制公共权力对个人权利的侵犯。
4、从宪法的内容上讲,大多数国家的宪法典对人和公民的权利进行了专门详尽的规定。如我国现行宪法中,对人权和公民权皆做了详尽的规定,因此习主席指出“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
二、宪法中的人权
宪法基于人权而产生,人权不是宪法所赋予的,而是由宪法所承认的。人权基于宪法而获得更大程度的尊重。“只有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宪法才能深入人心。”
在1982年宪法颁布后,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24条修正案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中,第一次出现了“人权”术语,同时将人权作为一项宪法原则,与其他人权条款中的具体规范相补充,从而使中国宪法典中人权原则和人权规范并存。
三、宪法中的公民权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因此各个国家的宪法都规定了公民应当享有的权利。公民权以人权作为来源和基础,是法定化了的人权体系,是人权得以保障实现的重要途径。
我国现行宪法中规定的公民权有:平等权、参政权、自由权、财产权、收益权和权利救济权等。公民权利的固定体现了公民和国家之间的关系,国家有义务保证公民权利的行使,正因如此,习主席指出“只有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宪法才能深入民心,宪法实施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因此,宪法源于权利,其核心内容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宪法是一张写满人民权利的纸。宪法对人权和公民权的规定,体现了其根本法及“母法”的地位。我们要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学习和宣传宪法精神,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篇六
康德说过,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憾,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二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虽是一句老生常谈的话,却是一句规范我们日常行为的基本操守,时时提醒我们要存“善心”、行“善举”,恪守道德,遵守法律。
一、宪法是根本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是国家立法活动的基础。法律是规范人们日常行为的准绳,是一个国家国泰民安的先决条件,依法治国也是我们国家坚持的治国政策之一。在社会这个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要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国之根基“法”。它是我们每个人明辨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具备的基本素质。
二、遵法守法是义务
时代的变迁,科技的发展,社会节奏的加快,让我们每个人心里都增添了一份浮躁,这种浮躁越来越体现在了人与人之间、人与物之间,它让我们变得更加功利、更加势利、更加自私,而忘记了个人是处于社会这个大环境中的,没有谁能脱离环境而单独存在。我们经历过弯路,遇到过挫折,但坚持在历史的脚步中寻找经验,在历史与实践的碰撞中不断改革,在“回头看、往前望”中量变,宪法已然成为我们前行发展中风向标和试金石。遵守法纪,依法办事,应成为任何人都不能例外的庄严准则,不因善小而不为,不因恶小而为之,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才能更加彰显社会团体的温暖和温馨。
三、学法用法是途径
学习宪法是保护公民权利,传播宪法文化的有效途径。列宁说过,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学习宪法是增强个人素质,提高党性的必然要求。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是一蹴而就,一时半会就学好记牢的,要靠长期的学习和积累,要养成长期学习的习惯,要有刻苦钻研的精神,要有不怕吃苦的毅力,只有思想上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在实践中去学习,并自觉做一名遵纪守法遵章守纪的合格人员。
观念决定理念,理念决定意识。把学法、懂法、守法放在第一位,坚持经常学、认真学,切实增强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我们要以学习宣贯宪法为契机,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人心,汇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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